分享一个台南市(原台南县)检举失败的案例
检举照片:http://imgur.com/a/AhEuj(因未开罚.车牌已码掉)
警方回应:
您好: 台端106年3月16日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首长交通违规检举信箱案号:
A1060316XXXX反映“2017-03-16 07:36车号XXX-XXXX号自小客车,于本市归仁区中山路3
段与民生北街红灯时越线临停”一案。 经本分局查处后,兹将查处结果敬复如下: 一、
经检视台端之影像档,该影像档内时间未完整;故本案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
之1及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23条规定不予举发! 二、已责请
辖区文贤派出所,于假日时段加强该路段交通稽查。感谢您对改善交通秩序的用心,至表
谢忱。如您对本案处理结果还有任何疑问,可迳与本分局承办人警员XXX联络,联络电
话06-2394XXX,将竭诚为您服务。 敬祝您 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归仁
分局 分局长 XXX 敬启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 敬启 10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