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发生一些大型货车撞人的车祸
基本上 伤患通常轻则截肢终身坐轮椅 重则升天
跟一般小客车撞人的受伤等级几乎都来得严重
然后往往驾驶归咎于视线死角之类的
说得也很奇怪 那为何这些主被动式安全 只运用在一般小型车上
却不强迫安装在这些大型货车上?
况且 大型货车基本上都是执行业务使用 并非个人使用
业务过失致死或者重伤 通常刑责又比一般民众开车撞人来得重
照道理 交通部应该要强制规定这类车种要安装主被动式安全
甚至应该只要是执行业务的车辆 例如 小黄 公共汽车 租赁车 连结车 游览车...等
都必须有这些装置 才能领牌上路
要不然每次撞到人 都归咎于视线死角
多加一堆镜子 效果不会比有盲点侦测来得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