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时间》 2/2 5:50-5:52左右 中和区 景新街 四维街口 (姜母鸭正对面斑马线)
《事发过程》 以下就我爸的观点来描述事发经过,我是从新店往中和方向,
正要转进四维街吃早餐,我到路口时是红灯,所以我停下来等红灯,
我看到号志的绿色左转箭头亮起我才催发起步,一左转遇到
一台闯红灯的机车从四维街要左转景新街,来不及就撞上了,
以上是事发经过,当场有叫警察,警察到场后询问是否要和解,
我爸一方面觉得胸口疼痛,一方面对方赶上班,就留了电话及两千元,
就放对方先走,说后续再联络,警察中间没有做笔录,也没有给任何单据,
我爸回家后,我妈叫他去医院检查,发现肋骨断了三根,要做手术,
手术费着实不便宜,对方妈妈中间有来探病过两次,人很和气,
也承认自己儿子闯红灯有错,我妈跟我爸都觉得态度良好,可以好好谈,
以下是后续处理状况,因为手术费扣除强制险理赔的部分,
还差约10几万(因医材理赔上限2万),对方事后补作笔录时改称他们
是抢黄灯是我爸抢快(案发当晚我补报案),当然双方就兜不拢了,
对方妈妈后来表示我们开刀也没征询他们同意,选择了比较贵的方式,
我耐心跟她说明我们是综合评估过后才选择这个方式,并表示我会继续找
证据,希望能够还原真相大家都不要觉得委屈,对方不断想要说服我他们
希望和平解决不要把事情复杂化的观念,甚至把跟我爸妈相谈甚欢
都搬出来说,希望大家不要闹翻可以做朋友,然后又说其实他们也
可以摆烂,但他们选择处理,百般劝说我想要我和解,我则是坚持要
还原现场。
《联络方式及称谓》站内信或LINE ID :yldst 张先生
《可有公共监视器》有,但正对路口的被游览车挡住,洽询游览车,他们说刚好没开
行车纪录器,目前还在找其他可能管道。
《征求事项》 目击证人(有注意到当天号志状况)、经过的行车纪录器
再麻烦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