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卦看到的连署满有趣的
连署原因:
酒驾实在很严重,时不时传出有人遇害
然而我们国家对于酒驾的管控以及罚则实在过于低
导致有些人不在乎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若不加强法规管制
恶劣的累犯者肯定不会害怕
连署网址: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d30d89c-0f78-4c30-9dac-c77a1f8c4902
连署内容:
提议内容或建议事项
酒后驾驶交通工具撞死不少国民党选民、民进党选民,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酒驾还能成为立委是一种典范。
台湾酒驾的受害人至今都白白牺牲,
我们活着的人要倾全台湾人之力,请政府立刻修法,
让台湾酒驾受害者减少需要请大家一起帮忙!
我建议修法的原则,透过循环式的罚则来加以制约,
让酒驾者犯后耗费大量时间、金钱,
甚至影响原有的生活,才有减少再犯的可能!
而不是受害者家破人亡,酒驾者却得意逍遥。
我的提议:
1. 酒驾相关的每笔罚金提供10%~20%给检举人作为奖金,检举成功达N次可扣抵一定金额
的所得税、营业税!而警方取缔酒驾也能从每笔罚金提供 5%~10% 给警方作为取缔的独立
奖金,守法的人也能得到好处!
2. 废除酒驾的酒精浓度高标,从严判定,废除现行0.15m g/L 以上的区间,酒测超过
0.15m g/L 就判定酒驾,罚金为现行 NTD 9万,警方执法更容易判定,超过 0.15m g/L
就以下述第 4 条执行。
3. 如酒驾致受害人死亡、残伤,检警方 1小时内须冻结酒驾人所有的银行帐户、名下不
动产,以利日后由法院判定补偿受害者,名下无帐户、不动产者,应冻结酒驾者直系血
亲 3 等亲内亲属所有银行帐户、不动产。
4. 酒驾者、酒驾拒测者、顶替者,2小时内皆强制执行拘役三个月并处以NTD 9 万罚金,
拘役不得易科罚金,执行完毕后每日服劳役 4 小时期间半年,服劳役不到者或期间再犯
者,再次拘役三个月并再处以 NTD 9 万罚金,之后再服半年劳役,透过循环式的罚则来
加以制约。
5. 酒驾者、酒驾拒测者、顶替者,个人所得税、劳保费、健保费、国民年金每年需乘以
1.66 倍,造成社会成本增加也该付更多成本给政府。
利益与影响
影响:
1. 酒驾者、顶替者、拒测者、酒驾再犯者,皆用同样的循环式罚则处理,这些犯罪者有
得忙了,又怎有时间再酒驾?警方再也不会抓不胜抓。
2. 检举人享有扣抵税的好处、奖金,政府也能收到更多罚金、税收,警方也有独立奖金
。
新闻的酒驾案例套用上述提议会如何?
1. 郭正亮酒驾事件(连结):酒测值超过第 2 条,郭会被处 NTD 9万罚金,其中
5%~10%提拨给取缔酒驾的员警作为独立奖金,此外,郭将在 2 小时内强制执行拘役三个
月,服满三个月后还要服劳役半年,每日4小时。如果上述建议被立法,郭肯定刻骨铭心
,有够他忙的了!
2. 奔驰吴少爷酒驾撞死晨运妇(连结):他呢?套用上述罚则的话,酒测值超过第 2 条
会被处 NTD 9万罚金,其中 5%~10%提拨给取缔酒驾的员警作为独立奖金!酒驾撞死人使
用第 3 条,银行帐户、不动产被冻结,如果他没有钱、没有不动产的话,他的 3 等亲内
所有亲属的银行帐户、不动产也会被全部冻结!法官日后可以将这些冻结的资产为被害人
争取最大利益,再来就是吴先生2小时内会被执行拘役三个月,不得易科罚金,三个月后
再服劳役半年,每日4小时,期间再犯酒驾的话会暂停劳役先拘役三个月,如此不断循环
。第 5 条个人所得税、劳保费、健保费、国民年金往后每年乘以 1.66 倍计算!有能力
酒驾,就多贡献一些给国家、政府。
酒驾行为无法事前预知,罚则只好在事后拉长处罚的期间,可惜这世界上没有蜘蛛人、超
人,正义不一定被申张,好多酒驾的受害者都是弱势,我们不是议员、不是立委,在这小
小的网站上面吼叫真有用吗?谁来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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