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应该要看到
而你却没有任何减速或提醒动作
而撞击到对方
这就是所谓的"应注意而未注意"
想想你已经看得到对方正在穿越马路
却不愿减速或绕行
但也没有"应注意而未注意"这条案例
然后故意撞上去故意发生事故
对方身故或重伤还要赔你的车
是不是有些不合情理
今天如果我的车本来大灯玻璃就裂开了
看到有一台违规的摩托车我就故意撞他
然后保杆跟大灯就有人免费帮我换新
这样合理吗?
但如果对方是在比如说某台车的后面
你根本不可能注意到
然后突然出现完全无法闪躲
那你真的有机会完全闪避肇责
不过这种的如果对方挂了或重伤
还要对方赔你修车费用
鬼岛法律真的就是鬼岛法律了
如果是真的交通事故(就是撇开假车祸这种事)
不管肇责高低没有人会是赢家
两方都是输家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踩个煞车就能避免事故发生
不是很好吗
※ 引述《Nm025 (我也放妳一个人生活)》之铭言:
: 小弟今天在板桥区运路
: 遇到了执意要穿越马路的老人三人组
: 来来来 我们来看看现场图
:
: 行人不走斑马线 直接穿越马路
: 大家早已见怪不怪
: 但是这路口这么大
: 车速又快 而且一直叭他们
: 他们三个人就是一个接一个走
: 完全就是要人停下来等他们
: 之后我靠路边问他们为什么不看车
: 其他两个跟我道歉 说老了听力不好
: 没注意到有车来 干0量这你信?
: 另一个觉得他没错 还说今骂少年郎ooxx
: 我不懂欸 你要穿越马路 有车快速开来 还按喇叭提醒你
: 你要嘛加速通过 要嘛停下来让车先过
: 我以为这是行情 结果三人组不看不听 执意要过
: 大家遇到这种执意要过的要怎么处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