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自家车位被它人停车。

楼主: ckitwei (?)   2016-12-10 17:43:39
刑法第306条第1项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
下罚金。
民法第 790 条
土地所有人得禁止他人侵入其地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
一、他人有通行权者。
二、依地方习惯,任他人入其未设围障之田地、牧场、山林刈取杂草,采
取枯枝枯干,或采集野生物,或放牧牲畜者。
空地的话,只要没有围绕土地者,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
所以,你可以用三分的铁练,把你的土地围绕起来
(不用立起,放在地上固定,但需先鉴界),之后用录影的方式举证。
不然说真的,没有围绕土地者,只要不违反其他法律者
他人可以自由的停车或做任何利用,
你叫警察通知的话,说真的,这也不是他们合法的权则。
楼主: ckitwei (?)   2016-12-10 17:44:00
另外还是一句话,过的了法律门,不一定过的了道德门
作者: zxc8424 (HuGuu)   2016-12-10 18:00:00
台湾没道德的驾驶者太多了 @@
作者: afflect (Mr.Q)   2016-12-10 18:32:00
这讲的是地方习惯,你家那边全部人都习惯停别人家的地吗
楼主: ckitwei (?)   2016-12-10 18:52:00
你知道在台中,你只要停在台中港路上,都是占在私人土地(大多数没有征收,也没钱征收)
作者: yzak00416   2016-12-10 21:08:00
既成道路不晓得可不可以用来停车XD
作者: warreng (华伦G)   2016-12-11 18:55:00
一样感谢这位用心帮忙分析、提供意见,目前已有备案,假设对方再有侵犯我家权益之事实,我就吉她,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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