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乡民好
小弟在2016/11/17发生车祸
开车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发生车祸
当下就打110报警跟叫救护车
救护车先到 送对方到医院 我则在原地等警察到
制作完笔录之后 我马上就前往医院探视了
对方机车骑士手脚有擦伤 没内伤也没骨折
之后就回家休养了
隔天我就到车厂报出险跟估价(我只有保强制险跟第三责任险)
对方的机车只有强制险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版上的先进:
1.由于双方都是直行车
GOOGLE地图
我是从培安路229巷往修安街229巷直行
对方是从右侧骑过来直行(修安街方向)
爬了版上的文章发现 是左方车要让右方车先行
也就是说我必须让他先行 这部份我的肇责比较大是吗?
2.对方的财损 医药费 修车费之类的 是否我方的第三责任险会全权处理呢?
也就是我要处理的部份就是自己车损的部份 剩下的保险会理赔给对方?
3.接下来的处理 是要自己去申请初判表(或是直接花3000申请鉴定?)
等结果出来后 我自己找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吗?
还是自己找对方谈和解呢?
4.在报了出险之后 原厂估价4万3
由于我只有保强制险与第三责任险
所以在自己车损的部份
是否必须先自己付费维修 之后等初判表出来
在依比例跟对方追讨呢?
第一次发生车祸 问题有点多 希望各位先进能为小弟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