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为什么会有人这样开车QQ(后续)

楼主: arthurwang (莫言)   2016-10-27 21:15:33
※ 引述《op840906 (我爱XXXX)》之铭言:
: ※ 引述《op840906 (我爱XXXX)》之铭言:
: : 车板的大家好
: : 今日出了车祸
: : 当时时速约40
: : 对方的车直接切出来
: : https://youtu.be/u0u56VjhQbo
: : 询问一下大家这样责任该怎么分
: : 还有由于是第一次这样车祸
: : 想问一下 我该如何处理呢
: 车版的大家大家好
: 上次的车祸初判表已经出来了
: 对方全责
: 上次推文里的某些人的酸言酸语
: 也让我见识到某些开车人的嘴脸
: 不过 我现在该做什么事呢
: 求偿不知道可不可要求误工费根精神赔偿呢
: http://i.imgur.com/5Pp3ULM.jpg
先厘清一点,“初判表”其实在法院上没有“证据力”
不过,目前保险公司为了省钱省时省力,所以会用初判表的结果来决定该怎么赔。
但是,如果你求偿的金额超过保险公司评估的损失,就可能要走法院
这时候,你要提出的不是这份免钱的初判表,而是要花3000的肇事责任鉴定。
至于初判表对方全责,是否肇事责任鉴定结果出来,你也是没有责任,这个就不一定了
当然,同样的事情,保险公司也可能去做,尤其是他们要负全责下,
有时只要责任由全负变为你也要负部分责任,
这3K元就划算了(因为赔偿可以少赔超过3K)
http://www.judge.gov.taipei/ct.asp?xItem=2864&ctNode=84659&mp=117051
最后是,申请鉴定要在事故发生6个月内,所以自己衡量求偿部分该怎么处理比较妥当。
作者: op840906 (我爱XXXX)   2016-10-27 21:20:00
谢谢 不过我是不是还有个过失伤害可以控诉对方
作者: cargolux (===)   2016-10-27 21:45:00
不敲笔大的对不起自己哈~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6-10-27 22:47:00
可以~你有受伤就告吧!开车的三宝驾驶........没救了,我敢说他应该没看后照镜
作者: armygame (卡叔)   2016-10-27 22:53:00
过失伤害提告记得在有效时限内提出唷
作者: op840906 (我爱XXXX)   2016-10-27 22:55:00
我知道喔~ 六个月内
作者: wantingheart (缺心)   2016-10-28 00:07:00
初判表、现场图只要明确,法官还是会采,没有一定要鉴定,会鉴定,都是一方有意见,既然原原无责,当然是提初判表就好,法官问对方有没有意见,对方有意见
作者: itski (それじゃ)   2016-10-28 00:09:00
小心鉴定结果说你也有过失,对方反过来跟你要求修车费用
作者: wantingheart (缺心)   2016-10-28 00:09:00
当然是对方申请鉴定,对方出钱阿。不是初判表没用而是有意见的一方申请鉴定。
作者: itski (それじゃ)   2016-10-28 00:10:00
你跟他请求的赔偿扣抵完他的修车费用后,搞不好还要倒贴3宝真的是路上移动的毁灭武器
作者: lakers110 (Lakers)   2016-10-28 00:24:00
过失伤害判大概1~2个月 可以和解 以1天1千元去算3000鉴定由有争议的一方去申请不过鉴定结果也是以初判表为根据,所以初判表很重要
作者: gestapo (gestapo)   2016-10-28 01:18:00
这案子,原po百分之百会赢啦。对方太扯,还有刑事责任。判刑下来对方会留案底,影响一辈子…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6-10-28 08:24:00
不会有案底啦 算2个月 6万就解决了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6-10-28 08:59:00
楼上没搞清楚"案底"和"拘役"的差别! 刑事有罪就有案底
作者: YJM1106 (YM)   2016-10-28 09:35:00
除非要有良民证(通俗说法)的工作,不然对造根本没差
作者: zhouwei (思辨)   2016-10-28 11:30:00
这种直接切出来的一定没看后照镜 她可能也不知道后照镜是干嘛的吧
作者: edwinn (剪了个夏天的长度)   2016-10-28 13:05:00
请问有哪法条写没有证据力?初判表也是法定公务员所开立的除非对方有合理质疑法官采纳意见 才要另开
作者: ea9715234 (鸡蓉玉米汤)   2016-10-28 23:03:00
证据力跟证据能力不会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