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案件到诉讼的机率不高,
在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对方提告,
检査官会寄传票要求到庭说明,
法院也会要求做庭外调解,
调解就会明示合理金额,
双方同意后通知法官开庭宣布两造调解结果。
过失伤害最重六个月,多数得易科罚金,
一天1000元折算,
个人判断本件若告刑事顶多2个月甚至更少,
反正朋友A都要付钱,如果不想留案底,
可考虑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再加一点金额(自负),
个人经验供参考
引述《StuLeo (史都dio)》之铭言:
: 各位前辈好,请教一下...
: 目前情况是
: 朋友A未注意交通号志,转弯时与骑机车之B女擦撞
: 初判表结果是A肇事全责、B无责
: 朋友A有保第三责任险+超额
: B女伤势脚骨折住院5天
: 出事后朋友A都一直有到医院每天关心并陆续支付共一万多元(慰问金+补品、水果...)
: 现在要谈和解时,B女父亲大开口要150万
: 保险公司说只愿赔20万
: 请问:
: 朋友A打算去调解委员会,假设调解结果A须赔偿B共50万元,B也同意的话
: 则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
: 若保险公司拒赔,只愿赔20万,B扬言不接受要提告,
: A岂不就只能等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