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风灾,家里20年toyota因为后车厢无法关紧,载了一箱的水
所以想说是时候报废了,在此感谢我家20年老爷车
话说无意间得知灾害可减免牌照、燃料税,再加上购车补助5万的,也算是不无小补,
我想这两者应该是不冲突的(不负责任言论),应该是可以重复领,
毕竟是两个不同目的法令。在此提供给大家相关讯息,如果我有申报成功,
我也会后续来报告,以上!
P。s灾害毁损减免
https://www.kctax.gov.tw/innoservice/OnlineApply603.aspx?1=1&MenuId=587
法令依据:使用牌照税法第13条
处理天数:
地价税一般:使用牌照税5天、
申请注意事项:
一、 申请时限:
(三)使用牌照税:灾害发生日起 1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 应检附证件:
(三)使用牌照税:
1.已向监理机关办理报废、缴销、停驶、注销登记手续者,请检附里办公处、消防、警察
及地方政府等有关机关开具之灾害受损证明。
2.未向监理机关申报停止使用者,除前项证明外,并请加附修车厂证明,按实际修复日数
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