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ndalsiders (善导寺都垒)》之铭言:
: A车行驶时没注意路况撞击到B车,B车在往前碰撞到C(我)
: 当时我是处在静止状态被撞的
所以站在C车的立场,出现了车损(修车钱)及财损(不能出租的营业损失)
: A车的驾驶也承认是自己疏失,也叫警察来看过现场了
: 当时车行原本是要我们先付清车辆维修费用,之后要我们自己再跟肇事人拿钱
: 后来我们觉得我们不需负担责任,便请车行自己跟A车的保险公司求偿
: 大概过了一个月后,车行说他们已经要到车辆维修费了,三万元
车损部分,已经由该负责的肇事车主及保险公司解决了
: 但营业损失跟车辆折旧部分保险公司不赔,他又来跟我要求赔偿
折旧部分,通常车祸赔偿没在管这个,就算是新车被撞到,赔偿也是恢复原状,
没有在赔因为车祸造成的车价折旧损失这部分
另外,我们来看官方的小客车租赁定型化契约
http://goo.gl/dmBMrR
甲方就是租车公司,
乙方就是租车人
“第十一条 本车辆发生擦撞或毁损,除有不能向警察机关报案之情形外,
乙方应立即报案并通知甲方后送 □原 厂 □双方合意 厂 修理,
如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所生之拖车费、修理费
及第十二条后段规定车辆修理期间之租金,应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 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本车辆毁损达无法修复程度者,应照当时市价赔偿;
毁损但可修复者,修理期间在十日以内者,
并应偿付该期间百分之○(不得高于七十)之租金;
在十一日以上十五日以内,并应偿付该期间百分之○(不得高于六十)之租金;
在十六日以上者,并应偿付该期间百分之○(不得高于五十)之租金。
但期间之计算,最长以二十日为限。”
这边有两个重点:
1.没有提到要对车祸造成的车价折旧做出赔偿
2.这两条关于肇事赔偿,提到的都是“因可归责于乙方”,
也就是如果是租车的人有肇事责任,才是按照这方式赔
所以,如果你没有肇事责任,租车公司不该找你求偿,更不该针对折旧找你索赔
这边建议三个:
1.看当初跟租车公司所签订的租车契约,是否在相关赔偿的条款上跟官方版有抵触?
有的话,可抵触部分主张无效
2.看看肇事责任研判,是否你的责任是0? 是的话,你不用赔
即使有部分责任,你需要赔偿营业损失,也是按照肇事责任比例来赔,
但是折旧不用理
3.叫租车公司去跟肇事车主索赔他想要求偿的部分
如果有需要更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跟协助,可洽各地法律扶助基金会
http://www.laf.org.tw
补充更正:
在官方版契约最底下的“不得记载事项”第五点有提到折旧的部分:
“若有折旧费用之约定,不得超过修理费用百分之二十。”
所以如果租车公司契约有折旧的部分,是可以的,但是有上限
而且根据修车赔偿的精神,应该也是出现“因可归责于乙方”时,
才可以向乙方针对折旧部分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