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网络上保强制险但没同时加保第三人责任险,这几天保险公司寄来一张
第三人责任险的建议加保通知单,保单内容如下,
险种 保障内容 保额
第三人责任险-伤害 每一人体伤/死亡 100万
每一事故给付上限 1000万
第三人责任险-财损 每一事故财损 10万
残废责任增额给付 每一人残废 400万
每一人住院慰问金 5000
慰问金保险 每一人身故慰问金 5万
每一事故给付上限 20万
驾驶人受酒类影响保障 保障内容及保额同第三人伤害及财损责任险
想请教一下这样的保险对于已届19年的老车是否足够?是否有需要增或减的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