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你们开车骑车会礼让行人吗?

楼主: journeyy (DD)   2016-05-07 12:06:11
※ 引述《okWen (ok文)》之铭言:
: ※ 引述《et22639643 (使用年限)》之铭言:
: : 原文吃掉,留问题部分
: : 问题解答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窗G汽车行经有行人通行
: : 之行人穿越道时,未暂停优先礼让行人通行者,处新台币1200至3600
: : 元罚锾。
: 除非佐证很明确(三公尺) + 路人是停在路口中间而不是路边,不然这条
: 其实很容易被承办警察用行政裁量打枪(尤其是台中第六分局)
: : 同时道路欸交通安全规则第103条规定:
: : http://i.imgur.com/6gjWCwQ.jpg
: : 以我们分局的做法,只要汽车距离行人在三个枕木纹以内,就是不礼
: : 让行人优先通行
: : 内容有点少…不过我也不知道要补充什么,有关于交通的问题就问吧
: : ,我会尽量回答
: 平常开车、骑车在路上遇到不礼让行人的,能检举第48条的建议都用第48条
: “汽车驾驶人转弯时,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暂停让护渔欸吃行人优先通行者,
:  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 叙述里面并没有写到“行人一定要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就算是没有行人穿
: 越道的路口,只要是转弯就一定要让。
: 当然第48条也是有警察会脑补行人一定要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最近就遇到一
: 笔被打枪的( https://goo.gl/b0H864 、案件回复 https://goo.gl/d1AIfl )
: 我现在过马路都会把行车记录器拿出来用( https://goo.gl/v4ZPjp ),这种检
: 举方式比较轻松,反正行车记录器没多贵,而且重点是我家太座大人也不会说
: 我花太多时间在“猎杀”。身为一名攻城尸,我都自己写程式跑检举的,完成检
: 举的速度我想应该比警察开单还快(平均每笔用不到5分钟)。
: 之前在八卦板的回文连结 https://goo.gl/2ozXmI ,被打枪的影片在这
: https://goo.gl/UP9Skv ,只能说在台湾骑机车要礼让行人真的要有很大的决心阿
: 像这样 https://goo.gl/KqsIZP 行人还会向你示意不是很好吗?
作者: firesula (Over My Dead Body)   2016-05-07 12:43:00
我先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纬)   2016-05-07 1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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