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是警察
但是我的工作跟交通局、监理站甚至车祸事故鉴定等相关单位都有接洽
交通事故我看了不下上千则吧(纯就资料跟现场而言)
我是不太想去扯一堆没意义的法条辩论法律问题
纯粹就一个社会人的角度来看这些事情
我是认为大家不要因为有人被告而心灰意冷
仿佛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其实你仔细观察一些帮忙还被家属告的案例
你会发现绝大部分都是发生在桥梁中间、荒郊野外、产业道路等...
这都是比较没有目击证人跟监视器的地方
这个时候如果你刚好路过,被家属咬真的是百口莫辩
我没什么解药,只能看家属正不正常了
可是值得庆幸的是一桩事故责任的成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你开车撞了人或被撞,那车上务必会有对方的汽机车烤漆、残骸
甚至是对方的毛发、肉屑等残留物
而更重要的是双方的撞击点要合得起来
警方跟法官都不是白痴,这都不是家属说了算
大家看最后常常一审再审后都会判无罪
只是那个被家属诬赖的过程,你会很闷
而在一些市区还是比较有监视器或人烟的地方
倒是就比较不用担心被诬赖,毕竟众目睽睽嘛
只是我觉得学过什么急救CPR都是假的
千万记住,不要去碰或移动伤患,也不要去帮他们做多余的事
这是最不近人情,但是最保护自己的事
你就帮忙叫个警察跟救护车让他们来处理
那责任都在他们身上,你不会有事
甚至有时候你看警察来了他也不会去碰伤患
因为警察也怕阿,这责任给消防担就好
说这么多,最后还是要来个结论,虽然很残酷
但是台湾人就是有很多这种没事乱咬的人
我以前也曾经有一腔热血
但现在我发现冷漠让我少了很多麻烦
这说真的实在是很可悲
※ 引述《ppi123 (小P)》之铭言:
: 垃圾车有行
车纪录器一样被告 不管怎样都一定找的到告你的理由
: 或许无罪也耗费许多时间出庭
: 移动伤患是大忌 做CPR也是大忌 伤患不小心死了或者终身残废 你都有可能被告上法庭
: 只打电话叫警察救护车 伤患在路中央 见死不救被车辗过你也逃不过被告的命运
: 不管怎样头洗下去就是有可能被告 所以要看现场状况如何 再做适度的帮忙
: 出庭事小 赔钱赔工作赔家庭这都蛮常听到的
: ※ 引述《rock14879a (小夫)》之铭言:
: : 想问问
: : 假如一样的情况,但是我不移动他
: : 只帮忙叫救护车
: : 然后再旁边指挥前方车辆不要辗过伤者等救护车过来
: : 假如在救护车来的途中被前方没有注意到的车辗过
: : 我会被告吗
: : 然后会被家属说为什么不移动伤者到路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