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
今天开车去永和吃饭 不熟当地
吃完接到交通队电话说我刚刚在中正路483巷口转弯擦撞到出租车
我是完全没有印象 但警方表示必须请我到案说明 当下也想不起来我有没有在中正路转弯
结果去了交通队看了我的行车记录器
我根本就是经过他旁边的直行车 出租车违停在路边被另一台同款同色车从巷内右弯出来A
到
结果这位运将大哥就根据他摄录的画面报案说我肇逃 (萧煌奇大车队?)
想请问大家的是 这样平白无故浪费我的时间是合理的吗? 所以今天不用提出证据就可以
随便告发他人有肇责?
又假设我今天没行车记录器,车上又有一些旧伤,后续岂不是没完没了?
前几天刚要到新公司报到路上就被白目三宝骑车追尾,害我报到日延后(我已经待业一年
了...),不到三天再去一趟派出所,真的倒楣到一个境界。
行车记录器的钱真的不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