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求偿标的改恢复原状,就会赢了 04/08 20:24
→ maniaque: 民法本来就规定 恢复原状为原则,金钱赔偿为例外 04/08 20:25
→ jiern: 车子本身残值 保单上都会有车辆残值 不用法院判决 04/08 20:25
→ maniaque: 只是恢复原状就是只能让车子坏坏的晾在那边等人恢复 04/08 20:25
推 sanshin: 主张回复原状 没在看残值的 04/08 20:47
→ sanshin: 除非全损,不然想靠法院残值?别傻了 04/08 20:48
推 sanshin: 凯迪拉克有残值三万,修复金额三十多万 04/08 20:54
→ sanshin: 法院最后判车主胜诉 得三十几万赔偿 04/08 20:55
就和吐司卡酱贴的新闻一样,
法院以“固定资产折旧率表”判断车辆残值对车主不公平是事实
照常理来讲债权人至少必须需要以车辆原先“应有市价”计算才算的上有基本的保障
即便是好好一台神A,5年车市价明明还有6成,依法院算法剩下1折是在开什么玩笑?
可惜法院为求便宜行事似乎不吃这套,才导致定时就有老车车主求偿无门闹上新闻。
所以啦,现在很多人会说必须主张:回复原状。
问题是,民法的回复原状是指将受损部位回复至“应有”程度,而非“全新”程度
因此,车祸财损实务上要履行债务会有两种情况
1.折算金额以金钱赔偿→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率表”→车主:O你娘
2.找车厂修复→工资不计折旧,零件费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率表”→车主:O你娘
好啦,看到这里很多人会问,那就主张回复原状让债务人去负责修复啊!
事情有这么简单?
如果法院的判决主文是“请债务人负责回复车辆应有之原状”
这时不幸遇上一个无赖,觉得金额过高硬是摆烂不帮你修复,拖拖拉拉让你完全无车可用
这时候债权人要怎么自力救济?
是的,有经验的一定会想到:依据判决书声请强制执行。
问题是......你要强制执行什么?
86年台上字第1734号(随便找的,可能不是最恰当的判例)
判决要旨直接写明
“民法规定之损害赔偿方法,以回复原状为原则,金钱赔偿为例外,负损害
赔偿责任者,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约定外,应回复他方损害发生前
之原状;如经债权人定相当期限催告后,逾期不为回复时,或不能回复原
状或回复原状显有困难时,债权人始得请求以金钱赔偿其损害。又回复原
状并不以债务人本人亲自为之为必要。”
好啦,我们就请求金钱赔偿损害吧...
金钱赔偿以自力回复原状→
找车厂修复→
工资不计折旧,零件费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率表”→车主:O你娘
有没有看到,民法就是这么有趣儿的东西。
所以啦,看到有板友这样说:
推 sanshin: 凯迪拉克有残值三万,修复金额三十多万 04/08 20:54
→ sanshin: 法院最后判车主胜诉 得三十几万赔偿 04/08 20:55
我是真的眼睛一亮,有这种英明判例开路,对驾驶人才有最基本的保障
还请S兄务必提供相关字号供大家笔记,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吐司卡酱做医生
能保固期过了就卖车换新车这么霸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