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的大大们好
2015年9月与家人去看cayenne
并当时缴了订金30万以及填了订购单
当时业务说“底价”是298万,订单交出去等于是可以排车而已,到了要生产时会再另行
通知我们去选配,总金额就是298+选配后的价格。
结果昨天去选配时,业务突然说公司决定涨价,“底价”从298要涨到313,然后说因为我
们是去年订的,所以公司“吸收” 7.5万,等于是要我们多负担7.5万。
由于业务在订车时完全没有讲有这种金额变动的可能性让消费者知悉并评估,再者,买卖
契约的价金本来就是按照“契约书”上双方的合意才成立的,怎么可以由保时捷“单方”
说涨就可以涨呢?这样的交易方式也不合于社会上及法律上的交易观念。
不知道版上有没有人也遇过类似情形,老实说家人的意见也是说都买到这种等级的车了,
不是在意那个价钱的高低,只是说在这样的交易方式让买方感觉非常的不舒服,已经讲好
的价钱由保时捷单方说调整就调整,小弟学法律的也是第一次听过这样的情况,不知道版
上有没有大大们可以提供一些经验或是讨论。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