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tmt (辜掰)》之铭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N9sAjdtjI
: 想请教一下各位,检举时我是这样写
: "穿红衣的骑士于文化路一段与介寿街的街口闯红灯,影片后半段可清楚看见车号"
: 不过回复是
: "违规事实不甚明确,无法确认该普重机车于号志红灯状态时有超越停止线穿越路口"
: 可是影片里明明就看得到对方是红灯
: 所以这样真的是没有违规吗?还是因为没有停止线的关系?或是我漏了什么...
: 其实本来不想检举的,因为后半段一直被骑士国骂,所以我就决定检举了...
嗨我鸽子,但我只是最小只的
这个违规我们先来看影片截图
图一:这时候看到机车骑士在路中央
http://i.imgur.com/VwPEsBQ.jpg
图二:机车骑士准备左转,可以看到其同向号志为红灯
http://i.imgur.com/EU0n89V.jpg
图三&图四:就真的转过来了
http://i.imgur.com/Yv4cMOk.jpg
http://i.imgur.com/ybfdPJ3.jpg
从影片中看起来好像真的就是红灯左转,而且有影片有车号
,为什么检举不成功呢?
来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53条1项闯红灯:汽车驾驶人
,行经有灯光号志管制之交岔路口闯红灯者,处新台币18
00~5400元罚锾。(并记违规点数3点哦)
法条写的很简单,但定义很麻烦,首先他经过的要是“设有
灯光号志管制的交岔路口”,这没问题
但闯红灯的行为必须包含“闯越路口的连续行为”,从法理
上机车骑士必须要“从停止线后方闯越红灯直到路口再行左
转”,才有构成这条闯红灯的要件
而问题就在上述的“连续行为”,有录到他红灯“在路口”
左转,却没录到他红灯“闯越停止线直到路口再左转”,这
就是为什么检举闯红灯被驳回的理由所在(被检举人可以
以他是在与原PO平行的对向车道左转再左转行一个回转行为
,这就不是闯红灯了~)
如果这影片还没超过7天的话,请原PO试试48条1项6款转弯
车未礼让直行车先行,我没开过这张,但可以试试
另外请加告他妨害名誉(自己决定要不要告啦),从影片中
看来对他鸣喇叭的只有你,他骂的人势必就是你,告赢机会
不低哦
以上,对于闯红灯的定义跟如何检举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