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国道事故为什么不重罚?

楼主: saitou68201 (漂泊不定)   2016-02-11 17:35:55
: : 酒驾重罚,甚至说要处以死刑,
: : 好像大家也不太反对
: : 那国道事故呢?
: : 国道事故先重罚十万大家觉得如何?
: : 车子抛锚不算。
: : 我觉得很合理,影响蛮大的,
: : 严重点也是会死人的
:
: 为什么抛锚不算
: 一堆驾驶连五油三水都不会检查
: 上高速公路还不先检查车况,自己不要命别人还要
: 五油三水、煞车皮、轮胎深度看一下要花10分钟吗?高公局没宣导吗?
: 我觉得除非碾到车道上的异物而爆胎,不然所有抛锚或事故都有车主的责任
看完这篇之后,我由衷的认为大家真的要多重视基础教育跟法治教育,不然就会在网络上
讲出一些自己觉得似乎很有道理,然后实际上很____的话语
首先,法律是有一套既定的规范或原则,不能因人设事。所以假设国道上发生抛锚或事故
,导致其他人车发生意外或死伤,法律有个基本的认定流程
A车爆胎→失控撞到B车→B车驾驶或乘客受伤
结论:A车被控告过失伤害(或B车车主不追究,则没有过失伤害,双方以和解或调解为主)
但按照上面两位的神逻辑,会变成是
A车抛锚→自己停在路中间没人撞到→先罚10万
结论:无论如何政府先赚10万
乍看之下很有道理,实际上根本没有法律上的"过失"构成要件,或是"不符合",因为没有
其他人真实受到权利上的损伤。也就是说法律上的过失是以"你直接伤害到了别人应有的权
利"为认定要件。你车子挂在路中间当然很危险没错,但没事故就是不能认定他有"过失"问
题,以上两位错就错在把法律上对"过失"的定义直接套用在他们认为车主没有检查车子的
过失上面,完全不符合构成要件
车主没有检查车子的"过失"=/=发生事故的"过失原因"在车主,这是两回事
而且不可能忽略有些抛锚或事故的原因,完全不是车主的过失。比如说PS变速箱因为TCM讯
号异常导致锁死,这完全不是车主可以检查的范围,也不是个人可能知道的事情。你要把
这件事情列为过失,那你等于是认定"买福特"是过失的主因...
法律按照这种订法,最先是没有人敢买妥善率偏低的车,然后是有钱人才敢开车上路。如
果这种状况发生,敢开车上路的人保证会先减一半,然后车厂倒一半;路上事故率降低,
因为都没车哪来的事故?
那么,也许你会问说我们可不可以把过失的定义改成上述那样,意即只要你抛锚或故障一
律视为车主过失,先重罚,因为我们要避免事故啊!
答案还是不行。除非你要把抛锚改成公共危险罪来论处,这种改法有点大脑的人都知道完
全不符合法律上的比例原则。以后法官到法庭上问被告说你为何被起诉,被告回答,因为
我车抛锚...
其次,你光是"认定"抛锚是不是车主过失这都有无限多的困难,我敢跟你保证以后一定会
有满满的行政诉讼官司来打这件事
以下举几个常见的意外案例,你来跟我说到底是谁过失
A.大雨天,一台没ABS没ESP的Tiida压到内车道较深的积水,导致失控停在路中间
B.地面积深水,一台Galant因为分电盘碰到水而熄火
C.一台Focus因为变速箱讯号异常锁死,急停在国道上
D.一台马3因为太久没保养导致吃机油吃到缩缸,挂点在外车道
ABC三种状况都是有类似的真实案例,按照原文的定义,这些都属于抛锚或类似抛锚的状况
,总之会有"造成国道事故"的可能,如果一致都要视为车主过失处罚10万,你觉得这样合
理吗?
光ABC三个状况明显都跟车厂的妥善率或设计有关,车主基本上属于受害者或被影响者。你
要把这些视为车主过失,动动大脑也知道哪边不合理
至于底下推文有人在那边说你的车你就要负责,这种言论我其实不知道要说什么。造车是
件很专业的事情,一般人不可能懂,所以车厂造车如果有问题,导致道路事故,不可能归
咎到个人身上
举个最明显的例子,之前Toyota用高田的气囊,设计上有瑕疵导致行驶中气囊会无故爆开
,国外有几起因此而生的事故,还有人因此而死。照某些人的神逻辑,不就是受害车主要
负责被罚或赔钱?然后不关高田气囊的事情?
这逻辑很清楚,用点大脑,你可以不要乱推或乱发文。另外希望大家要重视基础教育或法
律教育,这也是很重要的
:
作者: a001ou (肉虫)   2016-02-11 17:43:00
你在键盘车手笑话版这么认真对吗?
作者: ZismorethanB (利大于弊)   2016-02-11 18:06:00
推这篇,一堆人缺乏法学素养,发言马上就秀下现了
作者: cpan2   2016-02-11 18:07:00
这里真的算了 你跟他们太认真了
作者: CenaSucks (我不怕J条蛇)   2016-02-11 18:08:00
一定要伤亡才有法律责任吗?车子停在路中间导致塞车没有责任?
作者: joefren (魔术师)   2016-02-11 18:10:00
推,高手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发....)   2016-02-11 18:18:00
乡民一堆白痴法盲,意外吗?
作者: CenaSucks (我不怕J条蛇)   2016-02-11 18:54:00
罚几千块,便宜
作者: swjlsc (右手赢了)   2016-02-11 19:04:00
拜托 一堆人刑罚跟行政罚都不会分了 怎么懂你说的
作者: rafale7gtr (Rafale. C)   2016-02-11 19:11:00
你好认真,推个
作者: latertears (傻仔云)   2016-02-11 19:11:00
真的很佩服你跟他们认真
作者: st930617 (宇)   2016-02-11 19:25:00
很多人真的很爱在网络大发谬论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很聪明
作者: volcom726 (要开始仇女了麻?)   2016-02-11 19:31:00
啪啪啪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6-02-11 19:36:00
快推 不然人家会说我看不懂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2016-02-11 19:39:00
在这板这么认真
作者: best9999qq (贝斯特)   2016-02-11 19:42:00
作者: ak8118 (durial)   2016-02-11 20:17:00
我觉得你举的例子...应该还是都该罚10万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6-02-11 20:17:00
车板有"后面有车就让"的脑残,自然也有"抛锚就罚"的智缺
作者: ak8118 (durial)   2016-02-11 20:18:00
以A来说..车主既然贪小便宜买没ABS/ESP的车, 那当然就要更小心驾驶,防止开到较深的积水处。BC同理. D很明显,没有定期保养车子, 这样还不算车主疏失?
作者: kingkingkid (LINSANITY)   2016-02-11 20:35:00
推专业
作者: asukarei (C.C.)   2016-02-11 20:37:00
这板上就有一些人爱把自以为是的认知当法律在用的啊,等到法律跟认知有抵触的时候再来怪法律过时、不合理…等不过台湾的法律法规的确很多也不合时宜了
作者: c6643 (Leliana)   2016-02-11 20:50:00
推推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6-02-11 21:03:00
不管啦,买福特就是过失XD
作者: Ankuo (奶茶就是我的辣妹)   2016-02-11 21:17:00
会有吉祥物嘘你,我先推
作者: Leoooooooooo (⅔ⓈⓂⒾⓁⒺ)   2016-02-11 21:40:00
推很清楚的一篇文章!
作者: zelda312 (song)   2016-02-11 21:53:00
不要打脸打那么大力嘛XDDDDDDDD
作者: skyhome (sky)   2016-02-11 21:55:00
先帮你推
作者: ja8256 (P.P)   2016-02-11 22:11:00
你有车版的懂法律吗 这里的人是不容挑战的
作者: IMISSA (空中ブランコ)   2016-02-11 22:54:00
你在车板认真了...
作者: lucid1994 (狂电湖人版主被水桶中XDD)   2016-02-11 23:13:00
你怎么跟ㄧ堆骑机车的认真……
作者: CenaSucks (我不怕J条蛇)   2016-02-11 23:25:00
我只能说大部分的国道事故不是意外,什么压倒积水罚我十万,我可以接受,毕竟我真的造成用路人的困扰,但是,压到积水打滑的机率到底多大,有比逼车乱换车道来的大妈?
作者: m3jeffery (木村鼠)   2016-02-11 23:26:00
推专业,键盘车手笑话板我有笑...
作者: CenaSucks (我不怕J条蛇)   2016-02-11 23:26:00
感觉上你举的例子有点特殊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东西有毒)   2016-02-11 23:52:00
只怪台湾没有把法学素养放在教育体系里
作者: makhjhj (makhjhj)   2016-02-12 03:32:00
推 一堆没基本法学常识的人
作者: latertears (傻仔云)   2016-02-12 04:06:00
让后方要超车的人过为什么脑残?如果对方真的有急事呢?如果是要赶回家见家人最后一面或是车上有孕妇病人赶着去医院呢?让人过一下会少块肉吗?就算对方真的是爱开快车的混蛋好了,如果在他逼车超车的过程中跟自己发生事故,搞到得花时间精力去修车求偿,甚至自己也受伤,这样就有比较聪明?更可怕的情况是后面的车根本是煞车失灵或油门卡死,远远就在闪大灯按喇叭示警,结果还是有人要坚持,我有路权、我守法,我最大,直到后车黏上来?那我宁愿当个让出车道可以安全回家的脑残。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6-02-12 04:59:00
某C要不要干脆出来选立委修法算了XDDD
作者: Yatta (三发效力射)   2016-02-12 09:16:00
推优质文,专业&打脸一次满足!
作者: nono4814 (牛牛牛)   2016-02-12 1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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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enaSucks (我不怕J条蛇)   2016-02-12 15:34:00
好啦,算了啦,我已经从宜兰回来了,圣诞节之后我们再来讨论吧,我还是觉得国道事故很过分,一堆人爱恶意逼车,变换车道,没想到大家可以接受国刀事故,那我就跟大家一起等待,或许事故真的不是车主自愿的,愿大家路上平安
作者: ts31947 (171759)   2016-02-12 18:24:00
有些人的想法还停留在、在路上撞死无照的也没事的思维同理~也就有这些想法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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