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rnie7336 (前途多舛)》之铭言:
: 网址:http://www.cna.com.tw/list/afe-1.aspx
: (中央社18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货物税条例部分条文,
: 未来5年内民众汰换符合规定的旧车,并完成出口或报废,可享减税优惠。
: 消息一出,民众大声喊赞,但仍有许多人搞不清楚申请流程。
: 为让有意换车的民众了解如何申请货物税减免,立委卢秀燕
: 提供“旧车换新车减税Q&A”,让民众能够“第一次换车就上手”。
: 1. 旧车换新车减货物税何时施行?
: 条文于总统公布后第3日生效,目前预计于明年1月上路施行。
: 2. 适用条件?
: 报废或出口登记满1年且出厂6年以上小客车(座位在9座以下之载人汽车)、
: 小货车(总重量在3500公斤以下货车)、小客货两用车(总重量在3500公
: 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9座以下,并核定载人作为及载重量,其最后一排座
: 椅固定后,后方实际载货空间达1立方公尺以上的汽车)及出厂4年以上汽
: 缸排气量150立方公分以下的机车。
: 3.现在买新车或刚买新车适用吗?
: 民众须在条文生效日起5年内,报废或出口符合资格的中古车,
: 并在该报废或出口时点为准前后6个月内,购买符合资格的新车
: 并完成新领牌照登记,便可享减税优惠。
: 详细条款与办理手续以财政部公布实施细则为准。
: 4. 可以减税多少钱?
: 符合资格的汽车减征5万元、机车减征4千元。
: 5. 爸爸的旧车,可以用太太或小孩的名义买新车吗?
: 立委卢秀燕发现,许多民众都是家人共同使用一辆车子,
: 因此争取“配偶、或同一户籍二亲等以内亲属”也可以适用。
: 6. 减税优惠施行多久?
: 旧车换新车减税优惠自施行日起实施5年。1041218
: 心得:代表今年7月1日后买的新车,只要明年1月1日报废旧车,就可以申请退税
: 不过财政部有说,报废车必须取得环保署出具的报废证明才可申请退税
: *转录新闻/情报,必须附上原文网址连结及心得或意见30字(不含标点符号)*
有些东西,还是帮大家弄清楚一下....
1.货物税的法源?
货物税的法源是 货物税条例
(没有施行细则)
稽征方式法源是 货物税稽征规则
2.货物税的 "纳税义务人"是谁?? 何时课征??(这很关键.....)
产制货物的 产制厂商(注意这个...),于出厂时课征
委托代制货物的 受托产制厂商,于出厂时课征.
3.税率??
2000cc 以下,从价课征 25%
以上, 35%(现应该是30%)
货车 15%
欧都卖 17%
4.上次减征是何时??
2009年初,为期1年,无其他条件,直接减征,2000cc以下3万,机车4千
(在12-1条).
2013年因应经济衰退,曾有提出再次减征的议题,减征方式跟本次
(2015三读)类似,但以 汰旧 这选项为主
(赵天麟委员很care 汰旧换新这块...,后来一路到现在才有进一步).
5.整个法条(12-5)草案修正变化?
102.11 (赵天麟委员版) 以报废15年老车为主,减4万
104.08 (行政院草案) 以出口2年以上且未停驶的车辆为主,减5万
104.11 (财政审查会通过版,增加卢秀燕委员提修正)
报废或出口登记满一年车辆,减5万
104.12 (三读通过案版本) 以104.11版本,卢秀燕委员再加码二亲等内可适用.
PS.三读通过版本还找不到,立法院最多只能查到委员会11月版本,要过几天.
6.问题点?
A.货物税如何减征? 减征对象又是谁?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点, 因为
[货物税纳税义务人,不是买车/报废/出口的车辆登记人]
货物税是 纳税义务人所缴纳,政府减征,退还 自然也是 退给 纳税义务人.
拿牛头TOYOTA来讲,货物税 纳税义务人是 [国瑞汽车],不是和泰汽车
所以只有 [国瑞汽车] 才是真的从国家那边拿到减征 5万货物税
B.纳税义务人要如何能够拿到2015年本次修法,减征的货物税?
以现在的法条游戏规则,纳税义务人必须取得两样东西,
a.旧车的登记资料(出口/报废)
b.新车的领牌登记资料
a/b 这两样,必须要符合游戏规则(登记人必须同一人或二亲等或配偶或同户籍)
C.本次跟 2009年的操作差异性?
2009 年很简单啊,因为新领牌都是汽车销售公司在办,自然拿得到新领牌登记书
但2015年这次立法三读通过的条文,是要有
上面提到的这两样东西(旧登记资料/新登记资料),才能够办理退税(减征)
新登记资料不用谈,汽车公司一定拿得到,
那.....旧车登记资料呢??
那.....若汽车销售商知道车主有旧车可以报废退5万,
会不会 hold 住实际交易价格?? 原本神单可以砍8万,现在只肯给砍 6万.
会不会 2016 年式怒涨 3万,两头赚??
(可退5万的变成实拿2万,没旧车可报废的多付3万)
D.旧车出口部分,怎么办??
想像题:
某甲现有一辆车,车龄还好,想说趁这机会换一辆新车,开到台中XX路
在XX路上看到两家中古车行,一家挂著 "本公司收购出口旧车"的红布条,
一家没有.
有挂红布条的,估 21万
没挂的 估 23万
那..........车主要把车卖给谁??? 有挂的? 没挂的?
那车主实质拿到的,又是多少?
那,要是说出口旧车的估了21万收车,结果之后把车给高价转卖国内,
没有出口,生不出出口证明,
或者是出口时间点没掌握好,
或者是届时再要求车主支付1万[出口手续费(走路工)],否则不给出口证明文件
那.....车主怎办? ^_^
E.可能的流程??
因为这牵涉到 前后 的问题,政府大概会找各汽车销售公司来谈,
要能够保障 [车主能真正享受到 货物税减征 的福利 ]
可能就是
1.销售端卖新车时,先不问购车者有无名下车辆要出口或报废,
照喊价喊神单,卖车挂牌流程照跑,付完全部车款,牵走车子.
2.之后再由汽车销售端,受理车主申退货物税[减征价差]的程序
(注意重点,是申退货物税[减征价差],而非 退货物税或减征)
毕竟,若不用这种做法,难保汽车销售端把汽车实际售价先灌水下去
把货物税减征福利自己拿回一些.
为何要这样设计?? 因为车主不能直接面对税务单位拿钱,税是
汽车制造端所缴,义务人为汽车制造端,
国税局退税也是退到纳税义务人名下.
这是税收"入帐",跟最近的节能补助不同,
节能补助是"编列预算支付".
两者科目不同的..........
总之,报废的,个人认为不是大问题,财政部把卖车的业者全抓来喝咖啡就行
出口的才是大问题......如何能做到防弊,保障车主权益
这要财政部经济部多伤脑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