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ETC通知单没明细 高公局:个资法规定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5-12-01 16:02:37
基于不爽在没有任何明细的情况下缴费
经过了一整年的后续处理
来分享一下经过了监理站申诉、地方行政法院驳回、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之过程
与大概的内容~
作者: essex (脚麻 但无脑麻)   2015-12-01 16:08:00
大大真用心,我也很肚烂没明细凭什么要我缴费
作者: NightGod (夜神)   2015-12-01 16:10:00
国民党怎么还不倒
作者: Clarkliu (noname)   2015-12-01 16:16:00
哈欠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5-12-01 16:20:00
都走到这了,当然要释宪啊!应该会赢的,怎么可以拒绝出具明细就叫人缴费
作者: NewNewBaby (大寶)   2015-12-01 16:42:00
要明细带证件跑一趟柜台应该可以申请吧,手机不是也这样?
作者: a9202507 (先认真的就输了。)   2015-12-01 16:43:00
推。小弟目前没贴etag. 天天走高速。
作者: kecon (肯先生)   2015-12-01 16:58:00
推!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5-12-01 17:04:00
推~
作者: mithuang (阿明)   2015-12-01 17:10:00
不可能会赢的啦!说会赢的实在太天真...小民跟财团或政府打官司就是会输,官官相护和金钱无敌,不是说假的,法官要判你输什么鬼理由都可以说啦。不过还是佩服原泼的精神啦…
作者: nosay (拥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统)   2015-12-01 17:18:00
法官很多都是法匠 ~ 爽判你赢 不爽判你输..法条心证随他们解读的 ~ 法律就是给知法玩法的人用的 !!!!!
作者: claudezero (身处梦境的早晨)   2015-12-01 17:20:00
明细上网不是查的到吗
作者: nuplus (目俄什锅)   2015-12-01 17:22:00
这就是台湾最鸡八的地方,官官相护,干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33:00
罚得好 该付钱不付钱跟吃霸王餐有啥差别?
作者: ultratimes   2015-12-01 17:35:00
没钱的人,知法也没屁用为何要我上网查?而不是直接寄来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36:00
明细上网就查得到 我每周都从网上打印报帐
作者: ultratimes   2015-12-01 17:37:00
我就是不爽跟你上网查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37:00
违法的人还在那么噜?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38:00
干嘛要附明细?我的行踪自己查就好
作者: ultratimes   2015-12-01 17:39:00
这种时候为了表明不是铁公鸡缴不出钱,会刻意用2.3元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39:00
上法院玩你就是违法啊
作者: et22639643 (使用年限)   2015-12-01 17:39:00
申请释宪释宪应该会过
作者: ultratimes   2015-12-01 17:40:00
上法院玩就是违法?法院是这样解释的吗?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40:00
释宪没屁用啦 到时说那条法和个资法抵触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41:00
这篇文明明提到已经被法院打枪了啊你是想上法院玩啥?
作者: ultratimes   2015-12-01 17:42:00
而且上法院玩之前 也要经过诉愿行政诉讼的程序也就是 程序一切合法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42:00
释宪?你是要用啥理由?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43:00
所以就是没理由只会喊烧就对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5-12-01 17:44:00
就是要明细 就是不爽上网查 这理由够充分了吧再说一次 我不是原PO 打诉讼的也不是我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44:00
在网络上你说不给呛?那你别推文关机别看就不会被呛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5-12-01 17:45:00
但是会这样做的人 理由很简单 就是我所说的情形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45:00
一点都不充分 除非你把个资法修改掉啊法律规定不能提供 法律规定要提供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5-12-01 17:45:00
觉得确实有走就是缴费,好简单的事!
作者: kediflower ( )   2015-12-01 17:46:00
道交处罚未纳通行费不用诉愿先行啦~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46:00
前提(不需要缴钱的表列事项可没 没有提供个资这项目)何况也不是没有方便的管道给民众查询明细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12-01 17:48:00
红明显,真要抵制eTag就不要上国道,不然就是上了死都不缴钱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1 17:49:00
拿这当作不缴钱的理由也太扯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12-01 17:52:00
挂台湾民政府的车牌上国道啊XD
作者: sseraph (妳微笑的样子)   2015-12-01 17:54:00
好党证 不贴吗?
作者: andyeva (轻微胖)   2015-12-01 18:20:00
使用者付费 跟不付钱没关系 重点是ETAG
楼主: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5-12-01 18:22:00
钱从来就不是重点 24笔二审就多少了~
作者: ChungLi5566 (中坜56哥)   2015-12-01 18:52:00
抵制eTag似乎跟上不上国道没关系我没贴也没申请eTag,过路费直接缴费给高公局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5-12-01 20:06:00
你以为车牌辨识远通就没收到钱吗?太天真了
作者: a9202507 (先认真的就输了。)   2015-12-01 20:58:00
车牌辨识让远通要请人来人工辨识
作者: tomtzeng (低桃 )   2015-12-01 21:03:00
要明细就有上高速公路时去休息站的远通调一下就好啦
作者: ultratimes   2015-12-01 21:21:00
谁跟你人工辨识,早就自动辨识了
作者: wfelix (清云)   2015-12-02 11:28:00
14条规定是针对刁民的请问你没通过高速公路吗?过高速公路[不需要缴费]也是有明文规定 请问你符合哪一条?催缴方式目的是要让民众知道自己欠了多少钱你都上法院了最好你不知道你自己欠了多少通行费这时候还故意拖欠那被罚打枪活该14条1.2项只是给民众一时疏忽提醒用的有心人自己就会上网查自己缴了你都收到通知了最好你自己不知道你有上过国道都给你那么多时间去处理你上国道应该缴清的钱了却死不处理被罚只能说罚得好我家的车常上国道的有贴E-tag 另一台一年上不到5次的没贴没贴的那台有上国道后一定第一时间查看有多少通行费产生该缴的钱才不会去故意拖欠咧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15-12-02 13:33:00
欠缴在先,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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