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数字网上跟个人买了一部车子,卖家保证只有司机门被车子a到仅有擦伤,出险
更换车门。其余都是原板件!
也有写份买卖合约书,因为合约书内容第四条有现况交车这点所以另外在备注上面著名无
事故、泡水、非ab车、非出租车、除车门换过其余原板件!!
后来交车回家后牵去保养,保养厂人员告知这台车子有侧撞不只有更换车门,连《叶子板
,A柱,司机门下方底盘,避震器的座都有切割过》。
我马上跟车主反应。(车子是车主跟租车公司租来在转到自己名下),车主则是装傻说不知
道有这回事。然后把责任都推给租车公司牵去维修用的他都不知道。
然后咬定我合约书上第四条上有现况交车这个条文。只是我们双方交车日期都还没有填。
因为车体熔接已经算是重大事故车了!!
(车主主张没有伤到大梁不算重大事故车)
请问我这样在备注上面另外写的算是有效吗??
我该先备案诈欺还是找消基会呢…
毕竟车子花了我一部分辛苦钱。拜托大家帮帮忙
车主摆烂不理请问我该怎么做。
还是现况交车这条就是无法追究了??
拜托。谢谢
http://i.imgur.com/cpa4vPy.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