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评论这个事件谁对谁错
小弟看前面文章对于快慢车道定义好像有点分歧
有个针对快慢车道的小疑问想请教各位大大
依照录影画面来看
事件发生地点有两个车道
中间以白色虚线划分
右侧就是路缘
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82条及第183条之1
车道线,用以划分各线车道,指示车辆驾驶人循车道行驶。
本标线为白虚线,线段长四公尺,间距六公尺,线宽一○公分
快慢车道分隔线,用以指示快车道外侧边缘之位置,划分快车道与慢车道
之界线。其线型为白实线,线宽为十公分除临近路口得采车道线划设,
并以六十公尺为原则外,应采整段设置,但交岔路口免设之。
事件发生地点既然是整段划设白虚线
依小弟的理解好像应该是车道线
现场既然没有划设快慢车道分隔线
也就是现场皆为快车道而无慢车道
脚踏车虽属慢车得行驶慢车道
但本件好像没有慢车道才对
不知道上述理解是否有误呢
请各位大大指教
至于为什么没有划设慢车道及那慢车要怎么行驶这个问题
因为线不是小弟划的可能要找柯P问(逃)
补充一下,小弟找到了
慢车行驶应该是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24条
应在划设之慢车道上靠右顺序行驶,在未划设慢车道之道路,应靠右
路边行驶。
所以本件是可以行驶,但应靠右行驶
不过小弟的疑问是想确认这应该是快车道无误吧??
※ 引述《cataphrast (KDT)》之铭言:
: 我觉得这边应该会被嘘到劣
: 毕竟我接下来要讲的跟主流的声音差很多
: 看完这影片其实很惊讶
: 原来台湾对自行车甚至是机车的路权可以歧视到这种程度
: 小弟使用这三种交通工具时间比例大略相等
: 我先声明 我也不赞成自行车骑士拍车呛声的举动
: 而且双方发生争执之后
: 后面的动作大概都不太理性了
: 针对车主所说的
: : 1.自行车骑士在路上并排骑车,非常不尊
: : 重其他用路人的权益。
: 基本上在双方发生争执前
: 自行车没有并排
: 如果你要把超车时那不到一秒平行都做并排 我也没办法
: 如果这也算并排 那你超他车的时候也算并排吧
: : 2.自行车骑士变换车道,完全没回头注意
: : 后方有无来车就变换车道,如果今天
: : 我方来不及煞车,后果将不堪设想!
: 第二点更有趣了 右边已经没有任何标线了
: 这就代表 你们双方所处的车道 已经是最外侧车道
: 在单一车道上左右微幅的横移 这叫变换车道?
: 连高速公路上大部分的车都没有开在车道正中间了
: 有时候稍微靠左 有时候稍微靠右
: 何来变换车道之有
: : 3.对方说我逼他们车,
: : 我才是被逼车的那方,
: : 赶时间想尽快通过没想要争论什么,
: : 凭什么可以动手打我的车
: : 并阻挡我方去路,防碍我方行的自由!
: 第三点 某种程度上来说 这是逼车没错
: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4条
: 汽车在同一车道行驶时,除拟超越前车外,后车与前车之间应保持随时可以煞停之距离,
: 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车让道。
: 车主也许赶时间
: 但是旁边还有较靠内侧的车道可供超车
: 硬要在同一车道做平行的超车
: 这件事不只是自行车 相信骑机车的朋友也常常感觉到这种充满恶意的超车吧
: 我们开车的时候 如果在慢车道 前方是车速较慢的四轮
: 我们通常就是慢慢跟着 或是换车道超掉
: 但是为什么换成机车跟自行车慢慢骑就变成挡路狗?
: 你如果真的很赶时间 有车速较快 而且自行车机车不能进入的车道
: 为何不使用那些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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