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 10/12下午约一点半土城区青云路行车记录器

楼主: b9003040 (基隆路大学征联谊)   2015-10-18 03:27:36
因手机发文,排版可能有问题,请原谅,各位版友好,我父亲于青云路与青仁路交叉口上
,路边停车时开启车门弯腰取物,结果被后方机车骑士直接撞上车门,对方有受伤,现在
对方表示是我父亲突然开启车门,害她受伤,可是向警方申请监视器画面,得到回应是没
有拍到,想请问是否有版友有当时的行车纪录画面可提供,来厘清责任归属,谢谢,汽车
为白色裕隆,机车为光阳奔腾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18 07:42:00
这种还需要靠行车记录器影响来撇责???
作者: humaisme (咪咪宝)   2015-10-18 07:51:00
这不嘘不行 三宝就别开车了
作者: Sturmvogel (fire)   2015-10-18 08:06:00
没纪录可能还可以挥 有纪录不就你老爸全责?
楼主: b9003040 (基隆路大学征联谊)   2015-10-18 08:38:00
据我父亲表示车门是已经开启一阵子的状态才被撞上,并非突然开门,所以才想看看有没有相关画面,也有以下这个例子 http://m.xuite.net/blog/seeder999/blog/117873173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18 08:55:00
还是一样啊,难道可以门一直开着横在马路上嘛???车门是一个可以横出在马路通行的东西嘛????门开着,能不能让后方驾驶人辨识,也是一个问题,懂嘛?难道执著于车门开多久,会对于诉讼有实际帮助???有想过嘛? 与其争这个还不如去看如何和解撤告...撤告就船过水无痕,大家相安无事你在争这个比例?? 今天法官心证,单问你有没有跟对方和解贵造就达不出来了,要判贵造轻或重,和解是一个关键...今天本案单纯属告诉乃论,贵造不思撤告一途,却只想以厘清责任为由拒不和解,那....检察官/法官会怎论断????贵造所引网址,属非告诉乃论罪,跟告诉乃论有别判一个月,易科值三万,判两个月,易科值六万...自己去换算一下,哪种诉讼策略为最佳解????个人认为,要征行车影像,要嘛对方死了,要嘛对方要一百万剩下的,就靠睿智的原PO 自己慢慢思考吧....
楼主: b9003040 (基隆路大学征联谊)   2015-10-18 09:10:00
我已经做好准备要处理和解的事情,第一时间我先跟车主联络,因为对方也提及需要用机车,就跟附近机车行说请直接维修,不需等调解后再处理,我也知道对方受伤的情形,发生车祸,大家都会有保护自己的想法,我们也不例外,所以才需要行车纪录或监视画面来确认,如果最后调解不成,要送民事庭处理,这时候这个纪录画面就可以提供给法官来判决,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10-18 09:18:00
看来还是有看没有懂的样子,算了........
作者: since1959 (有点老的男人)   2015-10-18 09:37:00
这种事情 100% 是开车门的错,别再凹了。
作者: wintercan (冬天)   2015-10-18 09:47:00
没保险吗…
楼主: b9003040 (基隆路大学征联谊)   2015-10-18 09:54:00
谢谢各位善意的回应,我会再好好的处理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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