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分享, 有错误烦请纠正我
有没有保任意险?
假设你没有请看以下
※ 引述《chenyjptt (cyj)》之铭言:
: 简述: 昨天 发生了 三辆车的小事故(推撞)
: 我方车辆 是中间车辆 被后方煞车不及A到后保险杆,并造成推撞前车.
: 前车&我方车辆前方保险杆看来无恙(前车车主的想法就不知道了),
: 我方后车保险杆 凹了一片..看来也损及 倒车雷达..
: 想问一下,,如果发生了这样的小事故,是否要等
: 30天后才能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差不多就是30天没错
: 并向 肇责方 求偿理赔...
通常都是最后一台全赔, 但是也未必
但是你没讲清楚是完全静止下被撞, 还是非静止?
总之, 我的重点是, 肇事方不会被判100%责任, 也许中间的车也会摊比例
假设是全静止下, 你刹车有踩死, 就不会撞到第三台
或许不合常理但的确有听过中间车被这样判
PS.你车上的行车纪录影像可以主动提供给警察, 很多条杯都不会主动要....
并且在三联单上要注明, 某某方有提供行车纪录影像, 有听过有copy但条杯根本没附上
: 虽然车辆是小伤而已... 但是等30天后,,
: 会不会 肇责方 会有 认知差异..造成 理赔谈不拢
: (譬如 30天后 他们认知 仅有 凹一小块..等等 )
你们要先桥完哪边该修, 桥完之后再看肇责比例分摊维修金额
如果你不是全新车, 对方会要求折旧计算
若不影响行车安全, 判决出来再修车, 你先修就GG惹
再来, 如果谈不拢
就是上调解委员会
再谈不拢
就是上法院
...请去生活法律版
: 请教 大家提供 建议了
: 谢谢
1. 有任意险真的很重要
2. 能不出事就不要出事, 时间/金钱/精神 怎么算都不划算
3. 等判决出来再修车的确可以省点钱, 但若真的是小伤, 几千可以解决
我倾向跟对方和解, 看能拿多少就拿,自己修一修....
因为当下不肯拿钱出来的人, 判决出来也不会吐多少的....
有时间/金钱/精神要去打官司我是不反对...
以上以前的经验分享, 台湾多的是即使杀死人也觉得自己没错的用路人
人救回来多吐个10万医药费也不肯, 反而先找律师搞脱产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