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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汽车法规离奇性举世无双,第一、不许可10-20人座小巴(这其实是台湾
乡间、山区最需要的车种);第二、坚持9座以下小巴后侧只需加装一跟铁条
象征性区隔即成客货两用车,却不许双排座标准的客货两用挂牌;第三、独
步全球设立“幼童专用车”规格(与健康幼稚园火烧车有关),全世界无一
车厂生产。
泰国“双排座货卡”外销来台,我国却只准在双排坐人客车或后斗载货的货
车二者择一挂牌,就是不准“客货两用”,只因与我国独创的客货两用标准
不同。泰国则因这种真正实用款的客、货兼得车种,与其10-18人座小巴实用
畅销,成就了“东亚底特律”与外销“破兆”的成绩。
未对需求认真立法
小型客车或称公共小型公共汽车简称“小巴”,在台湾硬切为9座以下小巴,中巴
实际上仍被列管在甲乙丙丁类的“大客车”项目中,其实尺寸6至7米载客量
在10至20人之间的,国际间仍统称为“小巴”,可行驶于客运量较低、偏远
服务、弯多路窄的地区,正是台湾2/3山地特别需要的车种,但超过10人全都
被纳入大巴士管理。
由于香港、澳门路窄车多,且弯路多而窄,这类20座以下小巴在公共汽车发展史
上占重要地位。香港的16人座公共小巴营运制度更是独立在一般公共汽车外。台
湾现行大客车则分成甲、乙、丙、丁四大类,但这只是限制驾驶执照的区分
。而10人座以上全部都属于有大客车执照才能驾驶的车种。
至于谁管这件事?交通部路政司掌握了“国内汽车制造业出产汽车及国外进
口汽车规格案件之审查事项”的重要任务更由编制正式6人、约聘1人的“监
理科”单位在控管。
3、5科员掌国计
总计路政司监理科掌管了:全国公路机构组织之审议、公路监理业务之督导
及考核(包括公路监理业务之策划审核、汽车驾驶人考验、发照、训练管理
、汽车检验、审验、发照管理业务)、危险物品运输管理、公路从业人员训
练计画审议、路政法规之拟议及国内汽车制造业出产汽车及国外进口汽车规
格案件审议。
单是看这些,可以想见这几个人何其神通广大?也因此,目前负责台湾公路
运输交通安全督导业务的组织,就是72年成立的“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导
委员会”,职掌为: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事项之策划、协调、督导与执行,道
路交通安全工作计画、执行之审议、监督与查核,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修订建
议。
叠床架屋有权无责
道安会这个组织则设有督导、秘书2组,有主委1人,由部长兼任,另置副主
委3人,委员27人;并设视察1人、技正3人、专员2人、科员2人、书记1人办
理工程、监理、执法、教育、宣导、秘书业务。简言之,委员会是完全不用
负责的,编制人也是有权无责的。
而“幼童专用车”的发源,与1992年健康幼稚园火烧车事件有关,导致最后
针对一般幼稚园载运儿童必须使用特定的“幼童专用车”,成为全世界独一
无二的规定,讽刺的是在台湾并无真正自己汽车工业的情况下,至今全球已
找不到这类车种可买,尽管幼稚园依然有零星需求,也只能老车续用,未来
堪虞。
业者表示,台湾虽然号称“解严”,事实上只有“政治”名目的解严,有关
经济、交通、财政、金融政策等等,几乎都没有解严,甚至戒严得越来越厉
害。政府一边谈文创产业,一边却严格限制国人创意;许多国际间大行其道
的产业,在台湾却是寸步难行。
单以电动车来说,台湾优先却走到梦见神仙;另一种三轮车竟成为残障专用
,好不容易开放,竟又裹着小脚,部长换人就又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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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这些官僚的问题呢?还是某些车厂有对他们做一个施压的动作勒?
乡民有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