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机油耗材,但要车主撤销对消保单位投诉、撤下网络文章,且不得再针对该案件提出任
: 何主张或要求,不得透露该协议书保密条款,否则要罚36万元违约金。
我比较好奇经销商跟车主签这种条款到底有无拘束力?
如果车主不鸟
照样向消保官投诉(话说这是人民公法上权利,经销商限制有人会甩吗?)
或是向PTT等其他网络论坛公开揭露
经销商会不会就真的就去法院告车主违约请求36万?
反正法官会不会采或是会不会酌减违约金
最后就算车主胜诉了
经销商财大气粗不痛不痒 有法务慢慢耗 诉讼费用也才几千块
车主多嘛先被吓得半死了 就算不请律师 还要请假出庭 劳心劳力
要是不幸车子以后再坏修车还要看车商脸色
实在是场小虾米对大鲸鱼的战争
福特现在拿个不建议经销商要求车主签这种不平等条约 又说自己的建议经销商不会甩
会不会推得太一干二净一点
我爸也是买福特五门 开了十几年现在还在开 对她也是有感情
我自己开神A也偶尔会回去开一下福特
基本上车子还不错
看到福特近来的惨况 还是希望能有点担当 重振消费者信心
希望不要负面新闻越来越多 最后搞到退出市场 殷鉴不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