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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警大执法 3天严打“光头胎”
国道3号苗栗后龙段日前发生厢型车爆胎酿6死1伤重大事故,国道警方昨天起3天大执法,
锁定胎纹不足的违规“光头胎”加强稽查,第一天就拦查到一辆违规超载的大货车轮胎快
磨平,从编码“1304”发现竟是2004年第13周制造,胎龄超过11年,警方不禁摇头。
国道二队指出,爆胎事故往往肇因胎纹不足、胎龄过高,今年7月交通新制上路,规定汽
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车轮、轮胎胶皮或车辆机件脱落、轮胎胎纹深度不足1.6
公厘,可加重处罚3000到6000元。
不过国道二队指出,胎龄过高目前尚无罚则,无法据此开罚,对胎龄11年的大货车主只能
当场劝导请他尽早汰换。
国道二队7月1日起截至前天共取缔10件胎皮掉落、99件胎纹深度不足案,累计开出109张
罚单,警方有鉴于日前厢型车左后轮爆胎惨剧,昨天起加强地磅站、交流道等地点拦查。
国道二队建议,一般轮胎使用3年就要更换,但有些车辆不常使用,轮胎胎纹看似足够,
其实已随时间老化,胎壁悄悄出现龟裂,用路人上路前仍应检查。
一名资深国道员警提供爆胎避险之道,车主若遇到车辆爆胎,可以松油门代替煞车,再微
微修正方向盘,让车身以小角度擦撞护栏缓缓停下,再打开故障警示灯,车上人员避至安
全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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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还是有人很勇敢不怕死
胎龄11年了还是继续开
希望这样的取缔能持续长久 而不是几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