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一下标题,
有个问题想要请问各位高手,
之前我公司内的一位小妹,
闯红灯回转跟斜向绿灯车发生擦撞,
当下有报警跟做笔录,
因为是开公司车保全险,
所以警察直接跟我们说要我们直接向保险公司说我们全责,
赶快把钱赔一赔然后和解,
所以应该是没送事故鉴定,
不过闯红灯应该全责了吧?
虽然说他的撞击位置连警察都说没再看路才会车子都转过去了还能撞到QQ!
那之前保险公司有跟他们谈车损跟赔偿全部是1W8千多,
那1W8千多还我们自己先垫的,
因为保险公司说对方跟车行不想等,
他们走程序要45天,
那这张的部分有和解了,
现在后续是那位女生又说要2W(含体伤,精神,打工薪资),
跟修手机1W1,
还有额外她要求的9000,
总共4W,
现在换保险公司不愿意赔了,
说之前怎么没说这些,
最后是有软化说肯赔2W(含体伤,精神,打工薪资),
跟手机部分1W1有维修单据(还没提出)的话,
不过以上合计3W1部分还是待确认,
因为不确定保险公司是否确定肯赔,
而多的那9000保险公司是确定不愿意赔,
那现在状况是,
警察那边还没和解,
所以有通知我家小妹去做笔录然后要送调解,
那想请问各位高手的是,
这些赔偿保险公司到底该负责多少?
其实我有爬文,
就算那9000甚至4W自己赔对有伤者的CASE来说应该算很便宜了,
只是想知道全险到底应该要负责到哪个部分?
反正那9000如果保险公司不愿意赔的话,
我是跟小妹建议就包红包给她赶快处理掉,
因为后续上法院应该更麻烦吧?
还有就是警方那边有说那个女生对我家小妹其实没有意见,
只是说保险员的态度让她很不舒服,
所以她才不答应和解,
这部份我们是否该去客诉呢?
再烦请各位先进开导后续的处理方式啦,
虽然说当事者不是我,
但我会上来帮忙发文就是因为我也想学个经验(虽然希望永远不要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