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t011086 (决战终点线)》之铭言:
: ※ 引述《shvanta (vant)》之铭言:
: : 本版很多人为了让超速合理化,都会抛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论点 :
: : 1. 刻意把"内线龟车"和"最高速行驶于内车道"混为一谈 :
: : 法规上最高速限 100 / 110 ,
: : 但这些人连 110 / 120 这种游走取缔边缘的,都会定义为龟车。
: : 2. 说别人都是快乐表,实际上自己根本不看表
: : 多的是开 120 , 130 以上的在这边讲别人快乐表。
: : 3. 超速不能由你认定啦、内线道很可怕很危险对面车道会有车飞过来撞你啦、
: : 快车撞的都是慢车啦.... 各种天马行空理由不逐一表列
: : 但不管如何,法规就是法规,
: : 高公局早就有判例,
: : 1. 以最高速限(100km 或 110km)行驶于内车道,就是不会被罚
: : 2. 超速超过取缔判定区间(110km 或 120km),就是会被罚
: : 在这边po文唬烂再多都没用 :
: : “龟车(100km)”就是没有违法,就是不会被罚。
: : “超速”就是违法,就是会被罚。
: : 至于你家多有钱可以买跑车、缴罚款没在怕的,那根本不在我关心的范围内。
: 我习惯以GPS最高速限行驶于内车道,理由在于:
: 个人经验,外线道车速大约都会比最高速限低十公里左右,
: 亦即,若我以最高速限来开,又必须要开外线道的话,
: 那我就是一路内线超车,回外线,内线超车,回外线……
: 相反的,如果我是以最高速限行驶内线道,
: 既符合法规又不需要一直变换车道,不会增加不必要的风险,
: 我干嘛要为了超速者的爽度来回变换车道增加风险呢?
: 不过如果遇到会逼车的,以自身安全为前提我还是会让一下,
: 而且要记得先打方向灯,让爷们知道小的要闪边了,
: 以免被误会是故意挡路XD
: 就像路上遇到咕噜噜的狗,正常人都会闪远点吧。
: 附带一提,真的很急开很快的人,通常自己换个车道晃一下就看不到车尾灯了。
: 往往遇到会逼车、闪灯的都只比最高速限多个一二十而已,
: 既没多快,也不是真的很急(急就直接换车道了),
: 只是想嚷嚷“超车优先”,叫其他用路人闪边而已。
: 遇到这种人,不闪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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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好像以最高速限行驶在内侧车道是对的
不过你有没有想过
如果今天内侧车道 只用来超车 这样超速的人
会分群跑在最前面消失
行驶最高速限的人 会分群在中线
速度最慢的在外线
高速公路就会比较畅通了
那些超速的人 其实也间接帮忙让高速公路不那么塞车
不知道我这样有没有说错
最正确的观念是
最内侧车道只用来超车 超过挡住你的龟车以后
你就回中线 不就顺畅了?
如果前面又有龟车 你在利用内侧车道超车就好
如果今天你赶时间 前面有龟车
内侧车道又有那种依最高速限行驶的人
你是不是会很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