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没王法了吗? 暴怒男挡车、砸车全都来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07 22:15:40
※ 引述《TheLosers (废物)》之铭言:
: 有人说撞下去
: 我的经验啦
: 你撞下去绝对输的是你 不管对方是骨折还是只有擦伤
: 说正当防卫要对方有侵害你的行为啊
: 你说对方拦车又拿棍子走下来又怒目相向 让你觉得很害怕 感觉要被砸车了 所以撞过去
: 那是你的感觉啊 对方做了吗 没有啊
: 法官问你为什么不方向盘打右从右侧车道选择避难行为离开 你怎么说?
: 大家都是一般人 没有什么高官老爸还是有钱干爹
: 正当防卫只存在对方真的攻击到你的身体让你感觉要死了的时候
: 千万不要对方拿了棍子还是被拦车就撞过去 绝对让你赔死
还是老话一句
"比例原则" ,
也就是
当有各种选择时,当事人要选择损害最小的一种来做.
才有所为紧急避难或正当防卫的基础
所以,若还真的他马的听 T 大的话撞下去? ^_^
检察官一定会起诉.
昨天新闻的保全被一辆倒车的双B 撞,就是最好的例子.
人家被三人包,选择倒退噜,
对啦....撞上保全开的船
可是,这才是正确的选择呀.
今天,除非你可以判断对方的行为 "一下"在你身上,
你就会死,
^^^^^^^^
像拿出一把枪,当场拉枪机上膛...
不然 您就不能选择让对方致死的手段.
去问警察就知道
只有对持枪的歹徒,
官方 SOP 才有教
可以采取一枪毙掉的选择,像是打脑袋打心脏等等.
对拿刀的歹徒? 不好意思
都是选择 打手或打脚,
常训打靶时,对拿刀的打心脏打脑袋都是扣分的.
so , 除非他已经骑在你身上,刀子要下来了,一刀毙命那种,
不然没啥资格选一枪打死.
作者: homerunball   2015-05-07 22:20:00
大学上这个的时候我都在想高义拿假枪这样算数吗
作者: JackeyChen (一定要配温开水)   2015-05-07 22:21:00
键盘法官检察官还真多
作者: ApPlElpPa123 (飘枫)   2015-05-07 22:26:00
鬼岛的比例原则应该是,对方开第一枪让你确定是真枪以前,你都不能要他命吧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5-07 23:45:00
键盘推测等中枪再撞下去绝对没事!
作者: zhutou (zhutou)   2015-05-08 05:04:00
法官:被害者你必须先试着中一枪 等到确定命危才能自卫行为
作者: PPTer (PowerPoint Boy)   2015-05-08 06:00:00
法官:你必须先确定自己已经死了才能自卫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8 07:49:00
你必须确定你在天堂了才能自卫 呵呵呵呵
作者: Hua0722 (引歸殺象吶)   2015-05-08 09:13:00
某a一直鼓吹别人撞下去,拜托你先去撞撞看,再来分享你打官司的心得。
作者: Aquatics (小哈)   2015-05-08 09:36:00
看样子还是买个辣椒水比较实际
作者: DREAMER11 (11号)   2015-05-08 12:37:00
之前有个新闻是撞拿斧头攻击的屁孩,法律流程跑完后判撞人的胜耶,所以??
作者: keckelly (请叫我企鹅先生)   2015-05-08 13:57:00
那我不自卫了 逮捕现行犯如何?
作者: p23j8a4b9z (我是小牙签~)   2015-05-08 14:42:00
白痴法律仁可悲还是送去压掉比较实际啦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5-05-08 21:59:00
所以就是某H被打脸很多人撞过了 都再推文也说了 够打你脸吗 还是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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