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5-05-07 22:15:40※ 引述《TheLosers (废物)》之铭言:
: 有人说撞下去
: 我的经验啦
: 你撞下去绝对输的是你 不管对方是骨折还是只有擦伤
: 说正当防卫要对方有侵害你的行为啊
: 你说对方拦车又拿棍子走下来又怒目相向 让你觉得很害怕 感觉要被砸车了 所以撞过去
: 那是你的感觉啊 对方做了吗 没有啊
: 法官问你为什么不方向盘打右从右侧车道选择避难行为离开 你怎么说?
: 大家都是一般人 没有什么高官老爸还是有钱干爹
: 正当防卫只存在对方真的攻击到你的身体让你感觉要死了的时候
: 千万不要对方拿了棍子还是被拦车就撞过去 绝对让你赔死
还是老话一句
"比例原则" ,
也就是
当有各种选择时,当事人要选择损害最小的一种来做.
才有所为紧急避难或正当防卫的基础
所以,若还真的他马的听 T 大的话撞下去? ^_^
检察官一定会起诉.
昨天新闻的保全被一辆倒车的双B 撞,就是最好的例子.
人家被三人包,选择倒退噜,
对啦....撞上保全开的船
可是,这才是正确的选择呀.
今天,除非你可以判断对方的行为 "一下"在你身上,
你就会死,
^^^^^^^^
像拿出一把枪,当场拉枪机上膛...
不然 您就不能选择让对方致死的手段.
去问警察就知道
只有对持枪的歹徒,
官方 SOP 才有教
可以采取一枪毙掉的选择,像是打脑袋打心脏等等.
对拿刀的歹徒? 不好意思
都是选择 打手或打脚,
常训打靶时,对拿刀的打心脏打脑袋都是扣分的.
so , 除非他已经骑在你身上,刀子要下来了,一刀毙命那种,
不然没啥资格选一枪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