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kbon66 (专搞8P的灰哥)》之铭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06/605344/
: 一名女子前天(4日)下午5时许,开车行经国道一号南下367公里、高市建国路交流道匣
: 道时,遭一辆淡绿色休旅车从左边硬切,女子按了一下喇叭警示,不料休旅车驾驶却开始
: 不断急停、逼车,最后还下车徒手、拿棍棒攻击该名女子轿车,导致轿车挡风玻璃像蜘蛛
: 网般碎裂,过程十分吓人。
: 被害人家属将影片PO上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0AS4cb8yAc),影片中
: 显示,休旅车疑似要下九如交流道,先是违规从槽化线连切两个车道后急煞,被害人车子
: 差点撞上,急忙按了一声喇叭,不料可能因此激怒休旅车驾驶,一路在被害人车子前方阻
: 挡,过程中出现减速、急煞、跨越槽化线等违规夸张行为,最后在建国交流道闸道路中央
: 把被害人车子拦下。
: 一名年约3、40岁的男子从休旅车下来后,先是面目狰狞的用手连续撞击车子的挡风玻璃
: 和驾驶座窗户,然后又回到车上拿疑似铁棍继续砸车,前后砸了10多下,最后还用脚猛踹
: 车子引擎盖,整个过程约1分半钟,全部被被害车主的行车记录器录下。
: 国道五队警方表示,被害女子当天晚上就有来报案,但因砸车地点属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 辖区,已协助被害人前往报案,由高市警方追究砸车毁损的刑责,同时会针对休旅车驾驶
: 危险驾驶、跨越槽化线等违法行为进行开罚。
: 高市警方根据车号查出该名砸车驾驶是家住台中的邱姓男子(40岁),经通知邱男坦承不
: 满遭呛愤而砸车,警方近日将传唤到案制作笔录,并依强制、毁损罪嫌函送法办。(陈宏
: 瑞、杨适群/高雄报导)
有人说撞下去
我的经验啦
你撞下去绝对输的是你 不管对方是骨折还是只有擦伤
说正当防卫要对方有侵害你的行为啊
你说对方拦车又拿棍子走下来又怒目相向 让你觉得很害怕 感觉要被砸车了 所以撞过去
那是你的感觉啊 对方做了吗 没有啊
法官问你为什么不方向盘打右从右侧车道选择避难行为离开 你怎么说?
大家都是一般人 没有什么高官老爸还是有钱干爹
正当防卫只存在对方真的攻击到你的身体让你感觉要死了的时候
千万不要对方拿了棍子还是被拦车就撞过去 绝对让你赔死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纬) 2015-05-07 13:04:00
你有啥经验? 说来听听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13:05:00台湾实务上在判,正当防卫就是个几乎虚幻不存在的东西,原PO说的是真的啊。
正当防卫要成立没这么简单 键盘车手只敢在网络上撞人GTA玩玩就算了 现实中要灌油门下去口袋要够深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5-07 13:21:00讲白了,正当防卫如果那么好成立,路上就不会有一堆恶霸敢拦车了。
原PO是真的...别不信邪。"经验"应该是想顺便表某艺人啦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05-07 13:27:00这样下去,我想有些人会开始思考【不正当防卫】可能性了话说,有无“亮枪但没开枪”适不适用用正当防卫的案例?
作者:
kaosi1200 (kaosi1200)
2015-05-07 13:44:00真的遇到这种事EQ真的要很高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5-05-07 13:51:00[新闻] 马自达双煞逼车拦路 猛踹呛“叭三小 有亮枪讨论
作者:
Hua0722 (引æ¸æ®ºè±¡å¶)
2015-05-07 14:25:00那些叫人撞的真的应该先去撞撞看再来分享...别人的儿子死
作者:
atron (How)
2015-05-07 14:25:00没有正元的党证,除非车窗被打爆之类生命受到威胁不要轻易撞下去啦,花时间上法院灰也是很烦
作者:
loquito (MoMo将)
2015-05-07 14:28:00当然撞下去呀 (我姊有党证)
作者:
keckelly (请叫我企鹅先生)
2015-05-07 14:30:00车子被砸丙险不赔 撞下去才有得赔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5-05-07 14:32:00这篇正解啊,马上开车去警察局报案才是正解。一直挥有案例、上天堂什么的根本无脑,最好每次都给你碰到脑袋清楚的法官,没找律师的话光跑法院就跑死你。开车撞人是最后完全跑不掉的手段。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05-07 14:34:00赌王陈金城毙了高义也说自己是正当防卫啊但谁都知道高义手里拿得是玩具枪,而且还没到公海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éŠ)
2015-05-07 14:39:00如果他正在砸时撞他咧?
作者:
F5 2015-05-07 14:50:00在有恐龙法官的台湾正解
作者: trueno1587 (键盘飞车党) 2015-05-07 14:55:00
正解无误
作者:
Oo5566 (5566)
2015-05-07 15:06:00说不定原po就是被撞,让对方赔到死的人XD
作者:
Mariah (Cycling)
2015-05-07 16:37:00撞下去的经验是GTA里面吗
作者:
ALiGoo (sonic boom)
2015-05-07 16:55:00那是之后的事了 至少我保住我跟我家人的命
作者:
airkobe (爱儿抠笔)
2015-05-07 17:41:00在台湾受伤的最大 不管什么理由因果 让对方受伤而自己刑事民事都没责任的机率有多少 过去案例全身而退的有多少? 这就是台湾啊
作者:
kingfly (王飞)
2015-05-07 17:58:00阿我车子暴冲行了吧 反正每天都有人车子暴冲
作者:
cocob12 (bj4good)
2015-05-07 18:47:00我看完判决似乎都是防卫过当......
没错,撞下去绝对你输,但我不认为法官判你输有错我还宁可给他打死也不敢撞人自己死了就算了,要是你撞死人家你人生也别玩了还不如就被人打死 至少眼睛看不到 不会有事而你撞了人家 后半辈子都要在牢里度过,和死有差?更甚者直接被判杀人罪 死刑,只是晚点死 换个地点死当然,以上是我的选择,如果你愿意坐牢换生命那也是你的选择
作者: kawasaki123 (Kawasaki-sun) 2015-05-07 20:14:00
正当防卫只在写考卷时存在,实务上成立阻却 很少很少!ここは台湾ですね!
作者:
Kerdison (阿拉蕾和小金鱼)
2015-05-07 22:20:00前阵子歹徒闯空门被屋主制服击毙的事件 不晓得后续如何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5-05-07 23:47:00每个都上天堂,天堂客满了啦
所以骨折的人赢!?那你来让我撞,我赔给你要不要?我还没输过,就让你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