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网址: 涉及隐私?警拿大砲拍违规 车主提告妨害秘密 | ETtoday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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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森新闻记者崔文沛/高雄报导
未击安全带就开车上路,可能被警方拍下而收到红单,屏东警方利用制高点以大砲长镜头
取缔违规,一名洪姓女驾驶在收到罚单后,控告员警偷拍取缔触犯“妨害秘密罪”。但是
检方认为,车窗玻璃看清楚车内状况,加上警方拍照取缔违规,是正当的做法,所以对警
方不起诉处份。
员警拿着大砲长镜头,站在高架桥上卡嚓卡嚓的按快门,镜头对的正是底下的高速公路,
交流道是不是有人乱切入违规,按下快门瞬间都被拍的一清二楚。同样情形在平面道路上
,有没有系安全带一个也逃不过。
从天桥往下看,透过前方挡风玻璃看进去,驾驶与副驾驶座乘客没有系安全带都看得一清
二楚。屏东一名洪姓女驾驶收到1张1500元红单,却气的告警方妨害秘密罪。
原来女子不满警方站在道路的制高点拍照,以偷拍的方式取缔,她认为员警大可拦车告发
,因此对警方提出妨害秘密罪的告诉。检方以不起诉处分,主要就是妨害秘密罪是“无故
利用工具设备窥视或窃听他人非公开活动与言论”,检方认为从车窗看清楚车内,拍照取
缔违规是正当作法,因此不构成妨害秘密罪。
开单局员警表示,都是针对违规事实照相,且大多用广角镜头,最后还会把违规事实放大
处理,将副驾驶座等不相干的地方遮起来,就没有隐私上的问,避免其他纠纷。执法却被
告,员警也很无奈,虽然这次不起诉,不过警方也改变做法,多采现场拦车直接开单,减
少拍照引起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