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宜兰县罗东镇中山路三段与站东路之路口,由西向东之方向。
事发经过:
1.我方车辆驶于直行车道上,前方小货车预备左转
(之后确认该货车为违规左转,该处有货车禁止左转标志)。
2.我方右边有一右转车道,画有右弯箭头,两车道中间为双白线。
3.因为该处车流量大,路口号志又刚由红转绿,
我方驾驶决定慢驶,待货车左转通过后再前行,而不稍往右切超越前方小货车,
一方面避免擦撞右方汽机车,一方面避免违规跨越双白线。
4.此时一台原行驶于右弯车道,并且位于我方右后方之车辆
加速向前同时违规跨越双白线欲超我方车辆,
疑似未抓准与前方脚踏车及机车之距离,强行往我方车道前插入,
因而擦撞我方右前方方向灯,致使方向灯车壳掉落,保险杆擦伤。
5.对方车损:左后轮框擦伤、车门等处擦伤。
想请各位出个意见,若如行车纪录器画面所示,我方肇事责任大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cgOBpcf9Hg&feature=youtu.be
6.于警局作笔录时,我方自述当时行车速度约10,对方自述为15,
撞击前相对位置,我方表示对方位于我右后方;对方则主张我位于他的左后方。
目前对方紧咬我方未打方向灯而强行往右切,
因此应注意而未注意追撞对方左后方。
做完笔录后,对方家人(行车纪录器内蓝上衣黑肤色女子)询问事情该如何解决,
但是口气与态度不佳,笃定我方得全权负责赔偿部分,
其中我觉得比较扯的对话如下:
我:我在直行车道上,划有直行箭头,
你们行驶在右转车道上,仅划有右弯箭头,
而且两车道中间是双白线,规定上是禁止违规跨越变换车道。
女子:谁平常没事会去看地上的标线?
而且我们不是本地人,更不可能知道这些标线。
我方鉴于对方相关知识似乎相当薄弱,停止对话。
此后另外一名后座男子则表情不悦地上前将女子拉走,
第一次和解破裂,我方已联系保险公司,预计7天后申请交通事故初判表。
最后,这种小事情我真的认为可以好好解决,
只要把我掉出来的车灯(初步判断是车灯壳卡榫断裂)恢复原状就好,
代步车也不需要烤漆还原什么的。
可是对方态度实在非常地差劲,
请问有任何方法(例如求偿哪些项目)可以让对方得到教训,
学会理性地讨论或是谈判?
莫名其妙毁了出游的兴致,做完笔录也没办法准时到餐厅用餐了,
内心的阿杂真是不言而喻啊。
年关将近,祝福各位出门在外行车平安,次次安全返家。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