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rker (ꬮ....)
2015-01-12 23:57:23最近一张超速单申诉中
取缔地点在北上2.1公里处
违规取缔的告示牌在2.3公里左右
未依规定立于三百至一千公尺处
警察躲旁边拿雷射枪打屁股
未拦停,以迳行举发方式寄红单
前几天七堵小队以违规属实为由驳回
完全无视我质疑的点
也未寄详细的理由书给我
本来想说算了 乖乖缴三千
今天经过一看 告示牌悄悄移至2.6公里处
真的一整个火大! 警察可以这么不老实吗?
打算上诉到地方法院,但当初没拍照留証据
请问这种告示牌搬移会有记录吗?
七堵小队真的是很差劲! 至少也要让他们被记缺失,申诉成功的话我马上加码再认领二个柬埔寨儿童!!
希望有人能帮帮忙!谢谢!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04:00交通处罚条例7-2条有说明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5-01-13 00:09:00
法律有规定吧 没有警示就不能取缔 原PO说的没错 要举证而已
作者:
iceking (blue ice)
2015-01-13 00:10:00其实我真的不懂为何警察取缔还要先告诉人我要来取缔你囉~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10:00硬凹?游戏规则不是我订的吧!警察执法要让人信服吧!高公局Q&A:警察取谛以规劝提醒为目的,不以处罚为目的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5-01-13 00:13:00
XD 你不用想说服网友啦 这边的版风大概就是超速就嘘了
作者:
iceking (blue ice)
2015-01-13 00:15:00不知道Google街景有没有高速公路的可以看?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16:00还是希望能有理性的版友帮忙,如果按照程序走。不认输也不
作者:
pttacc 2015-01-13 00:18:00何必讲没两句就扣个不理性的帽子呢?
作者:
pttacc 2015-01-13 00:20:002.3左右是2.3?2.2?2.4?还是原本就在2.6?
我认为这事可以讨论,不是超速就罪该万死。该罚就罚,执法有不周延当然可提出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27:00并没说嘘文就代表不理性,请别乱扣帽子刚路段我每天走,确定在2.32左右
作者:
pttacc 2015-01-13 00:29:00随便啦,反正谁扣帽子自由心证噜,呵呵~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30:00超速是事实,执法不周也是事实,学运警察驱离应该,执法过也是事实吧
因为立法精神 罚钱并非本意 提醒才是 (防范未然)简单来说政府在这边说别超速 设照相机不是为了赚国库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32:00我认为能依事实讨论是理性,其余的我不便也没意思想评论
作者:
yohko86 (Rex)
2015-01-13 00:33:00台湾就这样 不会自发性的守规矩 没警察就超速钻车样样等到被抓 就说别人也超速为什么只抓我 距离告示牌不够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5-01-13 00:35:00
阿不就国外都没在超速的 少在那边屁了... 岛国自卑心态作祟
作者:
yohko86 (Rex)
2015-01-13 00:35:00远所以抓我超速无效 说到底警察执法有瑕疵没错但不守规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35:00一码归一码,如果罚款并且也承认警察执法疏失各打五十大板我可以接受
作者:
yohko86 (Rex)
2015-01-13 00:36:00抓小辫子猛追打 还不是你不守法再先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38:00占据立法院有违法吗?警察应该用过当的暴力执法吗?
作者:
pttacc 2015-01-13 00:38:00问题是现在警察真的违法?还是选择记忆在2.3? 天知道 呵呵~夜深噜,少陪了~ ^^~
如果说只是这几天的,只要有车流有经过有录影到应该是很容易查证的。我这边只就问题本身回答,如果原PO可资证明并非距离三百公尺以外,那此举发机关的采证过程已违反自然不能做为违规证据,可撤销罚单。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42:00X常跑的应该都会知道,但你不知道倒是挺明显的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43:00只能期待善心人士提供近一个月录影,罚款我全捐附上証明明天请监理机关寄裁决书了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46:00罚款我认,做善事功德不算我的,我立场很清楚,算善心网友
作者:
yohko86 (Rex)
2015-01-13 00:47:00可以问一下你被抓到开多快?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5-01-13 00:47:00
真的很新手耶 都说罚单三千了还在问开多快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0:50:00105公里,限速90.一高转二高。加班到半夜十二点脑袋转不过
作者:
chenda (阿达)
2015-01-13 00:50:00没钱缴罚单就不要超速
作者:
yohko86 (Rex)
2015-01-13 00:51:00未满二十公里是3000 所以问被照的时速很新手?那当我没问。谢谢那还真的小呕。限速90开起来有点真得很容易超速
作者:
Wangdy (蒙古人)
2015-01-13 00:54:00条背背那么做是违反法律精神的啊
作者: JEON (果然是乡民的世界) 2015-01-13 00:56:00
XDD 口气瞬间温和那么多
那个牌子是高公局负责的,不是警察说移就能移的不过他们主管很怕事也快退休了,你闹大点说不定真有用但最重要就是举证之前告示牌是在2.3k看是征求有没有人刚好有留经过的行车记录影片或是透过关系直接问高公局的人最近有没有移动过牌子...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01:07:00谢谢上面网友的建议!其实是没钱缴,就说再加码捐出了主要真的是觉得台湾警察素质太差,违反法律程序说错,不是没钱缴,收入不至于太低,但缴给国库?oh no
作者:
qwqtwwt (小易)
2015-01-13 02:12:00认领柬埔寨做啥?台湾很多社福机构需要帮忙
作者:
torpp (昌)
2015-01-13 06:15:00挺妳!!
1原PO乖喔 大家是担心你的行车安全 要守规矩喔 啾咪
作者:
wisdom 2015-01-13 08:00:00只要你能举证告示牌不符合标示,申诉下去会过
作者:
amou1030 (手牵手一起走过)
2015-01-13 08:22:00超速就是超速
作者:
HBO10383 (KenYu)
2015-01-13 12:30:00这边没超速过的人数应该是0,但炮的人却不少 科科
作者:
jacvky (风华绝代的正义)
2015-01-13 13:49:00没超速过的或许是0,但超速大部分人都自知理亏..而不是忿忿不平的要申诉。
作者:
miketk (麦仔茶^O^)
2015-01-13 13:53:00申诉是原po的权利阿 规定就这样写的 不然去推动删掉咩
楼主:
mrker (ꬮ....)
2015-01-13 13:54:00有些人颇奇怪不看完文章,就说各打五十大板我也接受了台湾认养机制有点怪,要认养得排队半年,这部分还在了解中但如果是因为为了捐柬埔寨而嘘,有点无言质疑我记错的也请不用回了,每天跑,特定看了几次了
作者:
kiler520 (Sky我最威)
2015-01-15 23:31:00据说都会有个小小牌子,没看到?嗯,他会有证明有摆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