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ang (我只是骨架大)
2015-01-12 10:05:16在FB鬼岛台湾看到的
应该是车主自己上传的
http://youtu.be/oaLk_Ru-qVw
大家来看看
这样录影车是不是有责任啊?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01-12 10:25:00有啊,录影车100%肇责,不过他跑了上传的人还一副我没错都是别人开太快的心态
作者:
hober (啊呜的季节)
2015-01-12 10:29:00开车不带眼睛上路,害人撞车还谢天谢地
作者:
k7athlon (show me your respect)
2015-01-12 10:32:00CRV
录影车连安全距离都没保持好 上传这用意我不太懂...
作者:
accin (acc)
2015-01-12 10:33:00对阿 他上传心态完全是 侯~大家快看 哈哈 开太快撞墙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01-12 10:34:00不要笑(怒),这个版上也一堆这种心态的人
作者:
accin (acc)
2015-01-12 10:34:00他还说他逃过大劫......不是他害的吗?!
他自己要换右线后方直行车也看清楚吧 一副他没错的感觉真的很荒谬赶快备份再请苹果去报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1-12 10:36:00
一堆人变线都忘记有后照镜这东西的 上次下闸道 已经在支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01-12 10:37:00
线上直直开了 旁边突然有台车从槽化线边突然打灯一路靠右跨线过来了看到我又缩回去 但我跟他才差一个车身而且那是有两线道的闸道我在最右边 有人看过槽化线才开始跨两线的吗 高速公路一堆隐性杀人犯
快请帮备份提供给苦主跟警方吧……还下评论看了就火大
作者:
bgrich (bgrich)
2015-01-12 10:53:00乡民们记得遇到这种的踩刹车就对了不要乱闪,就算刹不住撞到也是对方100%,也好过自己去抡墙找不到凶手
楼主:
Kaang (我只是骨架大)
2015-01-12 11:03:00这种要去哪里检举啊??
作者:
OnesXiao (浩 & 芮)
2015-01-12 11:08:00我看的影片怎跟大家不一样?
作者:
OOXXSUN (sun)
2015-01-12 11:55:00而且音乐又吵又大声又难听又台 干一打开吓一跳
作者:
s80454 2015-01-12 12:29:00要怎么检举这种人?
作者:
nuplus (目俄什锅)
2015-01-12 13:09:00还蛮夸张的....快去自首吧~
马路三宝.....上传影片的人肇事逃逸,还大言不惭?
作者:
Teeaa (挖茶茶)
2015-01-12 13:22:00快备份
作者:
flyawayme (what the fuck)
2015-01-12 13:23:00XDDD 天兵还自己上传影片
作者:
retrud (我家的狗叫小白)
2015-01-12 13:48:00右后方死角盲区
作者: kevinkle (悲痛脸庞) 2015-01-12 15:07:00
这杀人未遂吗?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5-01-12 15:42:00重煞好过乱闪失控
作者:
Inar (Inar)
2015-01-12 16:25:00绝对是拍摄车主的问题。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鸟!)
2015-01-12 19:06:00这根本就是录影的那台造成
楼主:
Kaang (我只是骨架大)
2015-01-12 21:06:00youtube有影片主人回复了......科科
够不要脸还讲得义正严词,拜托谁把这影片备份拿去检举
作者: civic9 (最爱小BABY^^) 2015-01-12 22:45:00
kerker……这是全责+肇逃吗?!
作者:
cwind07 (恐龙时代)
2015-01-13 00:33:00这个猪头还真有脸 希望那台车主看到要他赔到脱裤
作者:
sk6 (19号的邂逅)
2015-01-13 01:18:00变换车道都不用看后视镜就对了
以本版之前的评论,说左侧速度必须比较快的讲法,左侧为超车道,右侧为慢车道。影片中是的车主的确没有错。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5-01-13 06:37:00检举不了吧,连车号都没有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5-01-13 07:42:00车主不认为自己有错的样子...
作者:
gkkcast (白目臭宅羊 O.O)
2015-01-13 13:20:00有上传影片的帐号,要查是能追到本人的
不是非超车道就是慢车道好吗....慢车道是机慢车在走的连基本交通规则认知都没有就别大放厥词丢人现眼了
作者: kevinkle (悲痛脸庞) 2015-01-14 00:53:00
哪一位警察来领业绩喔!!
作者:
windmill (听故事的人生)
2015-01-16 10:48:00拍摄车主驾驶习惯真的会害死人! (还原谅你们的评论哩!)如果是你家人在高速下被前车白目剪线造成死亡你会怎么想对方修车绝对会花上一大笔费用.杰宾先生自首吧!不要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