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 晚上11点左右下完雨
我在台北松江路一间饭店前发生车祸,
对方出租车从第二车道突然变换成第三车道,没打方向灯(最靠外面)
当时我骑机车在第三车道,反应不过来急煞打滑雷残,
没有撞到他,他也没停下来就走了
然后就是后续的报警验伤,
有路人帮我记了车牌,
警察问我要不要告他,说他这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然后又会有肇逃之嫌,
且警察有请司机联络我但是毫无音讯,
于是我就告了,礼拜四要开庭。
我想问各位大哥大姐一些问题,
1.我的状况是这样,
修车6000多,看医生500
然后从嘉义上台北做了一次笔录的车钱约1000,
以及这次上台北的车钱2000(当天来回,晚上要上班)
然后虽然被撞时工作已离职,但是车祸多少有影响到我找下一份工作,
这样的话我应该开多少价钱合理呢?
2.监视器,行车记录器,目击者这些是我自己该去找出来吗?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