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的某sx4c新车,在未开始领牌及装置客置化套件的完全新车前提下,
当场亲眼确认里程数是80公里(个位数还无条件舍去)
后续请业代跟总公司查询该原因后回复
而我们也私下同时电洽总公司客服,并请她询问主管确认答案再回复给我们
不论过程中客服如何闪烁其词,业代与总公司的说法一致如下:
1、高里程数是因为车辆在欧洲的运送方式导致的(用开的去港口??无法得到正面回复)
2、这不是单一事件,就是有这样的运送方式(我用整批形容,但客服不正面回应)
3、这不是测试车,测试车一定会事先告知并明白标示
4、公司没有打算公开周知让客户知道,客服说车到营业所,业代会检查后告诉你们,
但根本当场营业所的人一样讶异,还是后来问才知道这原因
5、没有人反应新车里程数过高,only me
我只抒发个人感想:
1、用开的运送新车,有没有这么离谱?
2、非单一事件,公司却不认为有损客户权益,没有因应的措施或优惠?
3、公司其心可议,是打算搓汤圆搓掉吗?
4、我该庆幸老公龟毛到列清单当场一样样检查?!(老公我爱你~~~~)
5、那乖乖的客户,信任业代所有办到好才交车发现怎么办?
写这封文,提醒订这款车的大大,请在合约中写明不接受此种新车,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