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太扯
撞死一个人 没吊销驾照就算了
都已经撞死两个人 即便是"过失"杀人
也该禁止他继续从事这种太过于频繁发生过失的工作了吧!!!
不禁止 等到现在撞死第三个 .....
而且还肇事逃逸
先不说这驾驶到底有没有人性
一再让他可以有机会犯错
到底是司法有问题 (有人找得到当初的判决书吗? 被轻判了?)
还是立法委员订的法律不知道再订啥 真的是....
大家还是离砂石车远一点.....
PS.友版中看到版友推文说
"有认识的砂石车司机曾跟我说 老板都会替司机保高额保险
出事了就保险公司出面就好......"
意思就是保高一点 可以赔偿金额高一点 反正出事了就赔钱和解
这样等于更让砂石车司机不去顾忌他们会不会肇事
甚至会不会撞死人...
大家.... 真的要闪远一点... 尤其是平常出门可能会改骑机车的版友..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J-10GE0 ]
作者: locos (我要努力) 站内: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第3次撞死人 砂石车司机肇逃
时间: Sat Aug 23 11:52:46 2014
撞死一个人 已经是很严重的事了
但是在高雄没什么 撞死就撞死 不是什么严重的罪?
继续放他在外趴趴走?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889094.shtml
第3次撞死人 砂石车司机肇逃
【联合报╱记者梁雅雯/高雄报导】
2014.08.23 02:04 am
陈姓男子前晚开砂石车行经高雄大寮区翁园路,撞上同向直行的机车,吴姓驾驶头部遭砂
石车右后轮辗爆,当场身亡。陈男下车查看佯装路人报案随即肇逃,警方循线逮捕陈男,
发现这是他第三次开车撞死人。
警方调查,死者吴男(21岁)在素食食品工厂工作,前晚下班和另外两名同事相约吃饭,
3人各骑一辆机车从公司出发,途中两名同事发现吴男许久都没跟上,折返看到陈男驾驶
砂石车离去,远远还看到吴男倒卧血泊,随即记下砂石车车牌并报案。
警网前往查看,发现死者头部疑被大车辗过爆裂,警方电话通知报案人陈男前来说明,得
知陈男本身也是砂石车驾驶,请他开着35吨重砂石车前往派出所作笔录,惊见陈男的砂石
车车牌,和死者同事记下的一样。
陈男到案辩称,自己只是路过,看到有人倒地才打电话报案,否认撞死人;但根据目击者
说词,当时只有这辆大车经过,陈仍不承认辗死人,昨天凌晨警方在砂石车后轮找到四处
血迹,正是死者的血迹,第三次笔录他才坦承撞死人,警方昨晚方依业务过失致死、肇事
逃逸罪将他送办。
【2014/08/23 联合报】@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