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前几天发生车祸状况
在此与各位版友分享讨论
虽然还不知道初步判定是啥
但是还是想上来跟各位分享与讨论
以下为车祸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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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 小弟载老婆与朋友出游
恰好经过咖啡店 就想说临停在路边 买个咖啡
他们下去 我打闪黄灯未熄火在车上等 (旁边不是黄红线 但有机车停车格)
经过1-2分钟 突然后方有碰撞声音 (因为刚好没开音乐听的到)
一台要切出来的汽车撞到左方要骑过去的机车
他们下车吵了一下
然后往我这边走过来
我摇下车窗与他们对谈
大致上是在说我停这边导致他们车祸
我表示 等警察来 如果真的有我责任 我愿意负责
就下车一起留下来等警察到
过程大致上都很理性
也算是小擦撞 没有受什么伤
所以是不幸中的大幸~
以下是简略的示意图
http://ppt.cc/TLKA
大家就是等初步判定再来看看怎么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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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1. 来事故现场的有两位警察, 后来主要是A警察在处理,A说
两位当事人都说我有问题, 所以需要前往警察局制作笔录,
我也配合, 但到派出所后, 听到以下对话
B警察回来以后问 : 两个人都有回来吗?
A警察:三个人都回来了
B警察:怎么会有三个?
A警察:前面临停的也回来了
B警察:前面那个不用过来巴..OOXX...
2. 因为到警局进行笔录, 警察请我临停在门口, 由于是红线..
我说没关系吗? 警察说没关系, 才一下子, ok的!!
这时 我突然冒出一句..
如果 这时候后面又要闪车发生碰撞, 我不是又需要笔录了...
警察完全没有回答我... =.=
后面那台车要保险处理, 我这两天也去富邦先备案,
不过富邦保险员说应该跟我没关系, 何必去笔录,
个人是认为有争议还是该配合比较好啦, 如果真的交通
判定我也有肇责, 该负责任一定要负责任!!
这辈子第一次因为交通事故进警察局, 也是一个经验!!
话说.. 我除了强制险外 有保第三人体伤跟财损, 因为去富邦的时候忘记问,
这种情况如果有肇责, 财损也可以出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