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未采安全措施 害醉驾摔死要赔

楼主: missile16b (战牛酋长)   2014-06-23 07:43:35
【联合报╱记者杨德宜/桃园报导】
2014.06.23 03:25 am
胡姓男子2012年底驾车发现前方的林姓机车骑士摇摇晃晃,于是从右侧超车,平行时林
撞上他的车尾后摔车不治,虽林酒驾在先,高等法院以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依过失
致死罪判3月徒刑,桃园地方法院判他赔林的遗孀33万余元。
胡姓男子前年底中午驾车行经平镇市中兴路往龙潭方向的外侧车道,发现前方的林姓机车
骑士摇晃、不稳,担心发生碰撞,而从右后方超车。
未料林突然重心不稳,右偏与胡的车发生擦撞,林摔车后送医不治,抽血检酒测值高达
1.31毫克。
胡男辩称,林姓骑士骑在他左前方30公尺的内侧车道,查觉到林骑车会飘移,认为危险
,于是往右侧闪避,没想到对方会撞上他的车后左侧。
法官说,林姓死者有未注意两车并行间隔并随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疏失,但胡明知林
骑车不稳,却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只略偏右行驶,审酌肇因于林酒驾,以及都未保持安
全间隔,胡应负三成过失责任,民事赔偿部分据此判赔33万余元。
【2014/06/23 联合报】@ http://udn.com/
新闻来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757728.shtml
心得:
天阿~这是怎样的判决~这是怎样的法官~警察还不快点取缔酒驾阿~保障其它合法用路人的
安阿~
*转录新闻/情报,必须附上原文网址连结及心得或意见30字(不含标点符号)*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4-06-23 07:48:00
被酒驾的撞到还要赔酒驾,天理何在?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6-23 08:20:00
应该是因为右侧超车违返交通法规,所以不能认定无过失?
作者: ctx705f (键盘小妹)   2014-06-23 08:30:00
不就是为了避免危险才从右边超 位阶没问题吗?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4-06-23 08:36:00
右侧超车是哪招?
作者: YCL13 (静默)   2014-06-23 08:37:00
法官不是说未保持安全间隔了吗?不是靠近从旁边切过去即可。因为已明知对方骑不稳还靠近的切过去,这是未采必要作为。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4-06-23 08:40:00
有点类似像大婶骑在快车道上,你如果从右侧慢车道超车结果她转回慢车道因而发生擦撞,你也是有过失责任的所以我都宁愿在快车道上跟大审一起慢慢龟,龟到她转弯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号:)   2014-06-23 08:54:00
所以判赔原因是超车未保持安全间距50cm以上? 在路上看到摇摇晃晃的还是闪远一点,不然倒楣的还是自己。总归一句话还是要有防御驾驶观念。(预测危险进而避开危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3 09:07:00
"超车的必要安全措施"在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有写"之前跟其他乡民笔战时,一堆人还顾虑喇叭会造成三宝摔车?干嘛担心?喇叭声就是提醒前车后面有车靠近了呀他要是这样喇叭一按就摔车,那表示机车驾驶人当时已经不适于骑机车在路上,而且身为后车,祭出行车纪录器更方便
作者: binshin (高级工读生)   2014-06-23 09:11:00
这种还是慢慢龟在他后面 离越远越好比较安全
作者: wagwag5566   2014-06-23 12:04:00
所以肇责是7:3 才会只赔33万 右侧超车不为无过这样
作者: hilterp (人善变人妻 马上被人骑)   2014-06-23 13:19:00
因为你明知他是危险驾驶却不闪远 而要用挑衅的超车
作者: jim03   2014-06-23 14:04:00
证词说太多不必要说的
作者: arm370x (这年头不能什么都三倍速)   2014-06-23 16:58:00
喇叭真的很重要
作者: colakat (露出狐狸尾巴的小猫咪)   2014-06-23 18:14:00
我很想知道,不然应该怎么办怎么开才好
作者: myko   2014-06-23 23:28:00
其实满有趣的 整个就是被自己口供给婊了 口供说 我就直直骑忽然 碰的一声 那位先生就自己撞上来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警察:酒驾疑似超速 未保持安全距离 陪对方修车费
作者: deathkosaga (JaSoN)   2014-06-24 09:38:00
车主已经注意到他会偏移,代表车主已经有预见会撞到的可能性,违反注意义务,就刑法来看的确有过失,只能说真的是口供太诚实,而对方酒驾在这案子理是肇责问题,并不代表本身不用负酒驾刑责。以上个人为观点=='
作者: YJM1106 (YM)   2014-06-24 10:34:00
这就是标准的多说多错
作者: demo1945 (demo)   2014-06-24 23:12:00
不懂法官逻辑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4-06-25 21:08:00
够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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