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报╱记者杨德宜/桃园报导】
2014.06.23 03:25 am
胡姓男子2012年底驾车发现前方的林姓机车骑士摇摇晃晃,于是从右侧超车,平行时林
撞上他的车尾后摔车不治,虽林酒驾在先,高等法院以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依过失
致死罪判3月徒刑,桃园地方法院判他赔林的遗孀33万余元。
胡姓男子前年底中午驾车行经平镇市中兴路往龙潭方向的外侧车道,发现前方的林姓机车
骑士摇晃、不稳,担心发生碰撞,而从右后方超车。
未料林突然重心不稳,右偏与胡的车发生擦撞,林摔车后送医不治,抽血检酒测值高达
1.31毫克。
胡男辩称,林姓骑士骑在他左前方30公尺的内侧车道,查觉到林骑车会飘移,认为危险
,于是往右侧闪避,没想到对方会撞上他的车后左侧。
法官说,林姓死者有未注意两车并行间隔并随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疏失,但胡明知林
骑车不稳,却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只略偏右行驶,审酌肇因于林酒驾,以及都未保持安
全间隔,胡应负三成过失责任,民事赔偿部分据此判赔33万余元。
【2014/06/23 联合报】@ http://udn.com/
新闻来源: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757728.shtml
心得:
天阿~这是怎样的判决~这是怎样的法官~警察还不快点取缔酒驾阿~保障其它合法用路人的
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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