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QQp (这人不哭非我族类)
2014-06-16 23:52:49我给点意见
这个意见可能听起来很繁琐,但是对你最没有坏处
把事故分成A跟B来处理
事故A(高速公路车祸)
由原厂估价后-> 联络保险公司勘车->出险修车->填写代位求偿->保险公司出面处理。
事故B(厂内车祸)
一样由原厂估价 联络保险公司勘车,出险修车,填写代位求偿,由保险公司出面处理B事故
但是呢 因为撞到的当下并没有进行报警备案,因此会造成保险公司不理你!
因此我推荐事故B的做法只有一种:
请原厂修复,你不要参与到原厂跟保险公司跟事故B车主的角力里面,
他们怎么乔是它们的事情,你只要要求原车修好返回,并且明确的告知保险公司
我要明确的了解我有没有肇责,这关系到是否会提升保费。
因此 你要做的就是置身事外,看结果,了解自身权益是否受损,
必要时再给予致命一击(客诉总公司)
这个好处是:
保养厂不会认为你好欺负,因为底线有先亮出来了,在来招惹我就是你自找的了
备注:
你完全不需要拿出任何一毛钱来维修,也不需要代垫。
上面那位版友说 你要先出钱 保险公司再给你钱,这不是正确的流程。
正确流程是
车祸->报警->回原厂(提供相关证件)->原厂估价->原厂联络保险公司来勘车
保险公司通知你进度以及状况->保险公司先帮你出险支付维修费用->原厂开始修车
->保险公司请你签一张代位求偿书->原厂修好车通知你来取车->原厂将收据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等事故发生后一个月的初步判定书确认你无肇责->通知你明年保费不会提升
->保险公司会开始跟事故主讨钱。
这期间如果没有人员受伤,你可以拒绝跟对方谈任何事情,也不用答应他任何事情
由保险公司与他协调,你只对保险公司(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