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oller (别迷恋哥 哥只是一个传说)
2014-06-16 19:31:16※ 引述《boy777 ( )》之铭言:
哥 认为
本案应不成立刑法第320条窃盗罪
客观上虽未经原PO同意而擅取车牌
然
主观上行为人并无将财产移入自己实力支配管领下
得为使用、收益、处份之情形
无窃盗之故意不该当本罪
作者:
STi2011 (鸟王达)
2014-06-16 19:41:00拆车牌留纸条就没事也太瞎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6 19:46:00那请问把车牌拆走丢到河里去,归哪条罪管???就算不是窃盗,还有很多法条竞合可以来用....要变更法条也是检察官去处理,当事人只要提告车牌被偷剩下就是他家的事情了....然后说偷车牌的告诉他以后不准再停这个位置
个人觉得这篇是对的,无不法所有意图,的确不能算窃盗把车牌丢进河里应该是毁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16 19:49:00看是要用窃盗,恐吓,毁损,自己挑一个吧之前有类似案例,偷骑机车油用完就丢弃,后来聪明一点告他"偷汽油使用"......记得有成罪吧....
恐吓要使人心生畏惧,有人会看到这种纸条心生畏惧吗?
只会觉得很莫名其妙或很干吧 要害怕什么?害怕他会对车牌做出不利的手段?
作者:
valepiy (俄国人好帅)
2014-06-16 20:12:00有兴趣可以拿一本刑法书看看唷
作者:
outra (奥特罗)
2014-06-16 20:12:00偷别人黄金,然后留纸条说要还,就不算窃盗吗
照你这说法我以后就专偷健保卡、身分证、驾照等都无罪~
建议有兴趣的乡民自己去念刑法吧 懒得解释了车牌是财产,但重点在不法所有意图,自己去研究吧简单讲 拿别人的东西想据为己有才叫窃盗 拿别人的东西去丢掉应该算毁损 拿别人的东西又原物奉还就不属窃盗或毁损,这部分可能就只有民法上侵权当然行为时的意图是什么 就留给检察官法官去决定了
喔喔 所以如果你现在去警察局门口拔警车的车牌然后跟他说你等等还就不会有事囉?
如果嘴巴讲等等还就不属窃盗 台湾大概就没人犯窃盗了
作者:
domago ( )
2014-06-16 21:43:00你忘记"行为时"喔 当下拆车牌既有支配权了我是小偷不就可以用事后反还脱罪了 哪那么爽
作者:
zxlar (梦无限大)
2014-06-16 22:39:00必须证明被逮到前有返还的意图,否则还是窃盗
作者:
Tieylea (A.T.C.G)
2014-06-16 23:13:00楼上内行XD 笔录换个方式陈述,在不虚构事实的状况下,拼起诉机会很大。
作者: straddle 2014-06-16 23:40:00
毁损罪也可吧?破坏他人合法使用的权力。而且他的确有此意图。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4-06-16 23:49:00哈哈哈 好好笑喔~~ 以后当小偷前先留张字条 说东西以后会归还 这样就算被抓到 也有事前正明没有意图据为己有这样就可以无罪了.... 有可能吗? 检察官和律师都聪明人耶
重点就是在犯罪意图 不懂的请先去读读刑法 而不是举一堆烂例子乱战
作者:
gl6mp6 2014-06-18 14:33:00听你在放屁,这不构成窃盗什么才是窃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