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停红灯被酒驾的汽车从后面撞上,
当下对方被警察酒测0.56带回警局, 我也做了交通大队跟派出所的笔录.
隔天我汽车直接开去保养场出险维修. (丙式全险)
此时对方认识的维修场打电话叫我车不要给原厂修, 给他们修.
我没理他.
从头到尾我都没跟撞我的那个人连络过, 他也没连络我.
后来直接收到调解委员会的通知书,
上面写说"是由交通大队第三分队转介, 双方如以和解请通知本会"
是否代表不是对方申请的呀?
对方可能不一定会出席?
通知书上面还写说"如果有投保第三责任险, 请直接通知保险公司参与调解"
我是否要请保险公司的负责我案子的人一起去?
好麻烦啊~ 时间是周三上午, 还要请假去耶.
没做错事被撞还要做一堆麻烦事...
不是全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就好了吗?
我本身没受伤, 没验伤, 是不用求尝什么赔偿.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