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icky13 (BK)
2014-04-06 01:19:06自己打的推文越看越怪..
还是回一篇讲明白点
车祸事后去报案
台北市的警察都会受理
会这样说是因为台北市不管A1~A3都交通队专责
其它地方A3是派出所警员自己要处理
派出所会不会怕麻烦推掉 我想是有的
但你坚持要报还是报的成 A3没绩效的问题
很少人会冒被抓吃案的风险只为了推A3...
讲一下我所知道的流程
1.你可以去交通队报案(最好)
也可以去派出所报案 但派出所可能会给你交通队的地址...
所以直接去交通队较好
不是台北市的话 就直接去派出所吧
3.你要准备的东西
两边都要开事故发生车辆前往 因为要拍车损照片
有现场照片、行车记录器影片请先整理好
抓到随身碟带去 不用洗出来或烧光盘
3.跟对方约好时间一起前往
如果对方不鸟你 你就自己去
笔录什么的可以不用一起做
提供对方车号 有联络方式当然一并给警察
4.接下来就制做笔录跟一些文书作业
会拍车损照 然后会去现场补拍事故发生的路段
现场图上会没有车辆定位
A、B车行向也变成 A、B车"称"行向 差一个字差很多
5.现场图下面有个摘要
内行人一看就知道谁对谁错...
但若事后报案 摘要也会多"称"、"自称" 意思也是差很多
所以一再强调
发生车祸当下 自己现场拍照很重要 尽量多拍几张
至少要有 双方车牌跟碰撞位置
双方各执一词时 照片比供述有用太多
6.警察"通常"不能直接说谁对谁错
这时可以看AB车设定
A车是他认为肇责较高的
可以的话还是建议两方一起前往报案
很多不愿意和解的 到警察那谈就愿意和解了
因为常有人错很大不自知 经过警察"暗示"才自知理亏
不过这跟吃案无关 因为该做的表单还是要做
不然保险会无法理赔
: 6.趁机请教版友,像这种当下没报警,而是补报警补备案,保险公司会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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