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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9日
读者黄小姐问:
家中老车最近被未保持车距的后车撞及,后车厢凹进去,估价维修费约8万元,
但对方保险公司说是老车,残值只剩2万元,只能赔那么多。
其实我们不需要钱,只要求修好能开,家里的人都需用这部车;我们可依
《民法》要求“回复原状”吗?如果可维修,我们需再付什么费用吗?
律师林俊峰答:
我国《民法》第213条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者,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定外
,应回复他方损害发生前之原状。因回复原状而应给付金钱者,自损害发生时起,
加给利息。”、“第一项情形,债权人得请求支付回复原状所必要之费用,
以代回复原状。”
工资可全额请求
根据读者的状况,由于对方保险公司只愿意出险2万元,然而估价的维修费却要8万元
,加上你家人急需用车,此时依据上开条文第3项的规定,读者可先送去修车厂
修完车后,再向肇事者提起“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该诉讼主要是请求肇事者给付修车费,但因请求金额属10万元以下的小额诉讼,
依规定须先经调解程序,调解不成后,再由法官来审理。
另因读者的车辆应已超过汽车的耐用年数5年,所以假设修理零件是6万元、
工资是2万元,根据实务见解,零件有折旧问题,超过5年的老车只能请求
10分之1的零件费用,也就是6千元;而工资2万元部分,则可全额请求,这点也是对方
保险公司极可能的主张。记者孙友廉采访整理
心得: 就是经费不够换新车,所以才开5年以上的老车.被撞够倒楣了,还要自付6万元
修车费(8万-2万),不知各位大大有无好方法,来处理这种问题,还是真要自认
倒楣,拿保险公司赔的2万,再自付6万元维修.
或者肇事者说:我有认识的车厂,保证帮你回复原状.(各位大大敢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