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车祸后申请鉴定与零件折旧问题

楼主: u7 (静心,哪里都是天堂)   2014-03-18 23:59:54
各位板友好
小弟上个月出游,在路边被车子擦撞
当下有报警,之后去警局做笔录
日前与对造谈和解破裂
对方无诚意解决
所以现在准备和当初制作笔录的警局申请调资料
1.现场图
2.照片
3.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4.当事人(就是对造)的资料(即地址
因为如果提告,势必一定会需要先行调解
调解部分一定需要很详尽的资料
只是,小弟想请问板上前辈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和 行车事故鉴定会所开的 鉴定意见书
两者有何不同?
何者效力为大?
因为鉴定意见书申请需要三千元
不知道有没有申请的必要?
另外
如果调解失败,必须上法院时
担心对方会提出零件折旧这部分
小弟的车是98年出厂,德国车
如果回原厂修,纯粹零件部分原厂估大约是4万多
假设我以中古零件来替换,预计费用大约是1万多(皆不含工费)
是否可以在法庭上以 非新品换旧品 此作为主张毋须折旧
这点是否可行?
如不行,是否有其他可保护自己权益之方式?
(前提为小弟无肇责
恳请板上了解的板友不吝指教
最近为了车子的事情处理的真的很烦....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4-03-19 01:05:00
当然是鉴定公信力比较大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4-03-19 01:06:00
有何不同这问题就很好笑,问得太没头没脑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4-03-19 01:08:00
主张是可行的,但法官采纳否又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4-03-19 01:23:00
鉴定可以等到真在打民事官司再申请,然后在诉状内容载明请对方负担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4-03-19 01:26:00
单纯民事对”老车(5年以上的车)”来讲其实挺麻烦的残余价值被订得很低很低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4-03-19 01:29:00
所建议原po在”工资”部份争取了(咳咳…)
作者: biography (沉默之沙)   2014-03-19 08:33:00
老车折旧 你就认命吧
楼主: u7 (静心,哪里都是天堂)   2014-03-19 09:28:00
感谢一楼的说明,只是很好奇楼上的遇到这种事情真的会认命吗?
作者: YCL13 (静默)   2014-03-19 09:53:00
对呀,请保养厂把折扣都移到零件上,工资全都不要打折。
作者: YCL13 (静默)   2014-03-19 09:54:00
如果有保车体险,交给保险公司处理会好一点,虽然也还是有折旧,但至少可省掉很多麻烦。
作者: miketk (麦仔茶^O^)   2014-03-19 12:04:00
大家都不会认命, 但是法律就是这样判 不认也不行阿
作者: miketk (麦仔茶^O^)   2014-03-19 12:05:00
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把工资灌高一点 不过也无法多高 会被挑战
作者: lcw2 (顺其自然)   2014-03-19 22:45:00
灌高小心法官传车厂老板来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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