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老婆在去年12月于上班途中骑机车发生擦撞,对方是位中年男子。
事发当时对方因为机车没油而走在路旁车道上牵车,我老婆因为转弯后阳光太亮,没看到对方,不慎机车握把勾到对方衣服,造成对方摔倒脚踝骨头有裂痕,而我老婆则是脚踝扭伤,我们在警局做完笔录后就到医院探视对方,
才知道对方是单身,父母亲过世,兄弟也各自成家,家里面只剩他一人,因为骨头裂,需要比较长期的治疗,怕他无人照顾,我们在医院那陪他,等他弟弟来,还去帮他买了些日常用品,也包了2千块红包给他,之后也隔几天就去探望一次,直到3个礼拜后他出院了,
我希望能跟他谈谈和解的问题,他说因为还要回诊,希望等到做完整个疗程后,确定没事了再来谈和解,在这期间他有打来跟我们要医药费,我们就请保险公司处理了。
之后他就没有再找过我们了,但是今天他打来了,他说他朋友和兄弟都叫他到法院告我老婆,他说因为他是脚好了啦!但是他觉得精神还是有点受创,而且还是觉得脚怪怪的,
在电话中老婆问他说那你希望我赔偿多少呢?
对方说:我不是要你赔很多啦!就意思意思啦!(无限轮回就是不肯说希望赔他多少)
我老婆说:那你说说看你希望我们怎么表示,你才要跟我们把和解书签一签呢?
只要一讲到和解书,对方就是回:那个不急啦!(和解不急啦也是无限轮回)
我想请问各位大大,1.就车祸本身而言,我老婆的错大约会占几成呢?
2.若到调解委员会,要我们赔偿又是以哪些部份做为赔偿金额的依据呢?
3.若对方一直不愿意和解,那几年后如果他脚部有问题了,他又回来找我们负责,我们会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