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ry751 (嗨~)》之铭言:
: http://ppt.cc/eVPP
: 请各位大大先看一下我的示意图 自己画的请见谅
: 先叙述一下当下情况
: 我从停车场出来 要左转就入对向车道 (有打方向灯)
: 因为左边有停一排路边停车格所以我必须要往前一点才看的到有没有来车
: 于是我刚车头超出路边停车格一点
: 当下我发现有一部机车车速很快 大概在3~40公尺外
: 我静止的状态下要让机车先过
: 没想到他似乎是吓到 龙头撇了几下之后倒地滑行了几公尺停我车前 (车没碰到我的车)
: 当下我已报警处理 警察是向我表示 那只能算是自摔
: 但因为他们一家三口都擦伤送医院 (三贴) 只能择日找我去做笔录 (已做酒测)
: 我想请问的是 这样我有肇事责任吗 ?
继早上发文之后
下午接到警局来的电话
表示我不需要做笔录
因为这车祸跟我无关(警察说我是关系人不是当事人) 他们是属于自摔
除非对方要告我 我才需要补做笔录
晚上接到对方来电
要我包红包给他们 还开口要两千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