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早上十一点左右
A汽车开往新竹南寮方向(双向各为一车道) B汽车为同方向停在路边
A车为直行车辆 B汽车停在路边 B车突然左转 撞上A车副驾车门
听B车主友人说B车是想跨越双黄线到对向停车准备吃饭
因为B车在跨越之前即撞上直行A车 跨越动作也还未完成
(故无法确定是否能成为有力证据)
A车副驾驶门凹陷全毁
B车左前方车头灯损毁
人皆受到惊吓无外伤
当下A车乘客马上报警处理
警方(交通队)来到现场后当场纪录车子各个状况并拍照并测酒精浓度与在现场作笔录
A车笔录内容大致上为
A车直行行车途中,右方停在路边的汽车未打方向灯即左转撞上A车副驾驶车门
B车笔录内容大致上为
B车左转弯后即被A车直行车撞上(本人认为根本与事实不符,若是B车主笔录内容说法,应
该是A车车头撞上B车后门甚至是车尾)
两车皆无法提供行车纪录器
路边电线杆正好有监视器,目测是直接拍摄事故路段,警方目前无意调路边监视器 A车主
希望能调阅
警方做完笔录说几天(10天还是30天)后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会出来
作完笔录后警方就说可以解散,说警方不会介入民事赔偿
A车只有汽车强制险
B车似乎也只有汽车强制险
A车主即马上连络保险公司 请拖吊车前来拖吊回原厂估价
B车主表示 现阶段不谈任何赔偿 要等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来再说
A车主与富邦保险公司洽谈(当天刚好是富邦保险日最后一天,隔天为另一家第一产物保险
公司续保) 保险公司要A车主提供驾照印章与警方笔录等资料(本人上网查笔录似乎无法与
警方调阅 除非是上了法庭才给予提供 还请各位大大解惑)
A车目前在原厂估价 修理费预估8万 并还未做修理
所以现在
保险公司能提供的服务是?
警方能提供的服务是?
目前A车主能采取的行动是?
另外请问可以之后要求警方开立B车主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之罚单吗?
若发单成立 即表示B车主应与负责全部责任
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六百至一千八百元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 48 条
汽车驾驶人转弯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罚锾
A车主第一次发生车祸,故请求大大们给予意见
非常感谢大家